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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能值几百块(第2页)

珠宝店二楼的一个房间中,放着七八个箱子,一个五十多岁的男人,正在悠闲的喝着茶。

“我来介绍,这位就是我刚请的长眼师父,李向春,李师傅,这位是陈易……”

三人一进房间,吴胖子就给他们分别做了介绍,从他的神情中可以他对这位李师傅还是相当敬重的。

李向春这些天听吴胖子提起过陈易好些次,什么血夜大战,灵符化煞,坑死猴崽子……,听得他也对这个大师起了好奇心,想见识一番。

他对风水什么的并不了解,也不感兴趣,真正感兴趣的是他捡漏得到的那一串六眼天珠。

能在那种情形下,认出天珠,并且将计就计以几乎白捡的价格买下,这可不是光凭眼力就能做到的!

可真正见了面后,他发现陈易比他想象中的还要年轻,心中不由微微失望。

在他的观念中,任何有水平的人都离不开长时间的磨练,在鱼目混珠种类驳杂的古玩界尤其如此,像他这个年纪满打满算能经历多少事情?

很多时候,经验才是决定一切的制胜法宝。

而且他的身后还跟着一个明显吃了半坛子醋的小女朋友,连一个小丫头片子都搞不定,怎么去跟那些老油条老狐狸斗智斗勇玩心计?

尽管心里面失望,但陈易怎么说也是吴老板的挚友,犯不着得罪,也没必要,李向春还是不动声色的主动伸手示好:“陈大师年纪轻轻便有如此本事,实在不简单啊!”

“哪里哪里,混了个虚名而已,你也别叫我什么大师了,叫我陈易就行”

,陈易谦虚的说道。

“呵呵,我与吴老板平辈论交,他称你兄弟,我也就斗胆叫你一声陈兄弟好了”

,李向春对陈易的谦虚的态度还是很满意的。

他拿起箱子里的一件黑色砚台,递给陈易,“陈兄弟,这是我刚刚收上来的,你给长长眼,何?”

说话间,他的脸上带着一丝自得之色,吴胖子也同样满脸的兴奋。

砚台入手沉淀,质地细腻,上面雕龙画凤,做工大气精致,可以说相当漂亮,送给那些文人墨客或者自认风雅的装逼贩子绝对能称得上是大礼。

这方砚台是前些日子,他刚刚花三万块从古玩街收上来的“淄砚”

,从上面的题词和包浆来该是清朝的老东西,而且经手过一个小有名气的画家,按现在的市场价来说最起码能翻上个几翻。

虽然这块淄砚不是所有古玩里面最值钱的,但却是他最喜欢的。

自古文人爱砚墨,能得到一方上好的砚台,摆放于书桌之上,那是极其有面子的事情。

刘向春做的是长眼师父的工作,对于瓷器摆件,书法字画自是研究颇为身后,也能称得上是半个文人,自然对砚台也是情有独钟。

他给陈易砚台,一个心思是想试探一下他,本事究竟如何,另一个也不无显摆炫耀的意思,好东西自己藏着掖着没有意思,拿到别人眼前,让他们双眼通红冒光才好玩儿。

见到陈易拿着砚台翻来覆去停,李向春心中得意更甚,出口问道:“陈兄弟,怎么样,可知道这方砚台的来历?”

陈易道:“我倒是知道一些。”

“哦?”

刘向春惊奇,感觉自己有些小年轻人了,如果他真的能知道这方砚台的来历,那他还真有两把刷子,年纪轻轻既能识得西藏天珠,又懂砚墨古玩,也算是小有成就。

他说道:“不妨说来听听,我否一样。”

“李师傅,我只是略有耳闻,如果说的有什么不对,还请你多多指点”

,陈易拱了拱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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