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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 宋哲来信(第1页)

看到这则消息,常威哪还有半分别的想法,脑子里只有震惊和敬畏。

没记错的话,赵爷此次北上仅仅携带三百之数。

这才过了多久?便已经有近千的控弦之士,而且还笼络了数千牧民和无数牛羊。

常威不太清楚草原的情况,但这近千能打的哪怕放在关中,那也是一股极其不俗的武装力量。

放在一些稍微安定的年月,如若是一千刀匪,那都可称之为巨匪,可称霸一方了。

至于赵铭第一封信常威也是看过的。

当时那电报里描述的可惨了,不仅被贼人偷袭,损失惨重不说,粮草更是紧缺,甚至还让家中尽快送一笔钱来。

这也是赵铭没写受伤之事,毕竟报喜不报忧,写出一部分困境也是为了要钱时有个合理性借口。

毕竟赵铭活了两辈子,这还是他第一次问家里要钱的。

但不管怎么说,常威感觉赵爷似乎还是那个赵爷。

赵爷离去两月逐渐在他脑海中淡化的影子再度变得清晰起来。

却见这时已经来来回回看了好几遍书信的冯芸芸这才有些恋恋不舍的将书信收入袖口之中。

随着赵铭北上察哈尔,冯芸芸的穿衣风格也是大变样。

原本酷爱旗袍的冯芸芸,如今经常是一身满人长袍。

并非是那种前朝中期的满人长袍,而是经过近代改良后的款式,当然也不是所谓的旗人服饰,而是前朝民间大户人家夫人的装扮。

后世一些民国题材宅斗电视剧经常出现的款式,穿在身上显得有些老气,但在冯芸芸身上穿着却硬是穿出一种鲜活感。

少了几分妖娆诱惑,但又多了几分端庄大气,面色一板威严十足。

宽袖,长摆,裙摆能盖住脚踝,刚好遮住冯芸芸的大脚。

唔,冯芸芸的脚自然是不符合这个时代的地主家女子的。

故而冯芸芸以前穿旗袍时,穿的是那种皮质小高跟。

现在则换成了绣花布鞋。

配上这一身其实是很不符合规矩的,要知道这种地主家的女子穿着,一般都要配花盆底鞋。

只是冯芸芸脚大,这花盆底鞋还真穿不了。

其实第一次和冯芸芸亲热时,握住冯芸芸的脚时,赵铭也是有些诧异。

还以为这年头乡下大户人家女子都是那种畸形的三寸金莲,结果却是大大的惊喜。

听冯芸芸说起,他才明白。

原来冯芸芸是被冯老爷老二老三都被抓了壮丁,老大被土匪杀了,老四夭折之后收养的养女。

冯老爷本以为这辈子已经没法再生出个男丁,就把冯芸芸当男儿养。

结果养着养着,竟然自个新娶的一房姨太太又生了一个。

于是冯芸芸又被换回了本来的性别,因为这样颇有些不好解释,这排序也干脆排到了老五后头。

但这也让冯芸芸的脚彻底定型了,甚至穿鞋也懒得顾忌那么多。

其实冯芸芸的脚并不大,按照赵铭的估算,也就三十六码。

但在这年代的确是大脚。

“常护院!

正好上次给夫君筹备的物资还没送过去。

且将我夫君之事传颂给庄内上下,告知所有人,老爷是要做大事的人。

现在老爷那儿肯定急需一批人,我需要召集一百各有能力之人北上,让大家有意愿之人报名。

如若愿意北上的,往后家属均能多领一月例钱,如遇意外,家属还能额外分润一大笔抚恤金。”

冯芸芸已经调整好心态淡淡开口嘱咐着。

这话貌似就是一次北上公派,但常威却听出来了,夫人这是想借机宣扬稳固赵爷在庄子里的威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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