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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朋说完孟景同的事儿之后语气变得认真起来:“我也打听过了,现在换肾可不是钱这么简单,匹配的肾源很难找,更何况那笔钱也不是小数,你要一下支出去,不能不给叔叔个交代吧?”
胡朋说的话黎娇娇当然也不是没考虑过,她沉默下来,那头的胡朋还在继续说:“反正这件事你可得掂量清楚了,别随随便便插手,就装作不知道最好,麻烦着呢。”
今天他特地问了孟景华的主治医师,那小姑娘要再不尽快安排换肾手术就很危险了,但想要尽快得到肾源无非就两点,要么高价要么关系,无论哪一条路黎娇娇想走都绕不过黎茂根那座大山。
而且更关键的问题是值当不值当。
一个一穷二白的穷小子,除了一张脸什么也没有,反正胡朋是觉得相当不值当。
当晚吃过饭,孟景同把白天收回柜子里的毯子拿出来在沙发上铺好,准备再看会书的时候就看见黎娇娇还坐在餐桌旁一脸欲言又止地看着她他。
“有事吗?”
黎娇娇一向是有话就说,像今天这样倒是少见。
“嗯,孟景同啊……”
黎娇娇觉得肯定会被孟景同拒绝,但胡朋今天打听来的那些小道消息就好像给孟景同背后的故事开了个头,完全吊起了她的好奇心。
“你妹妹和你相差几岁啊?”
“两岁。”
“那她今年应该大二了吧,也在这边读大学吗?”
孟景同看着黎娇娇,缓缓地合上了手中的书。
“她没有读大学。”
更确切的来说,是连高中都没有读。
“我读高中的时候我父亲走了,家里实在拿不出给我的学费,是我妹妹辍学去镇上打工供我读的高中。”
原本孟景同想自己辍学出去打工让妹妹继续读书,却遭到了孟景华的激烈反对。
“哥,你读书比我厉害多了,以后肯定比我有出息,到时候才能带我和妈过好日子啊。”
当时孟景华只有十四岁,又黑又瘦,矮得像是只有十一二岁,她找遍了镇上所有的店,才终于在一个小小的餐馆后厨呆了下来,一呆就是三年。
在那三年里她稍微长高了一点点,却还是那么黑,那么瘦,每次看见他就咧开嘴笑,然后把刚攒了半个月的几百块钱塞给他。
“哥,我们老板特别好,每天后厨剩了菜都让我们吃,我天天都大鱼大肉的腻死了!”
她总这么说,后来孟景同突然一天一时兴起去了那家饭馆找她,看见孟景华满脸疲惫地从后厨的后门走出来,蹲在门口开始和其他几个同事一块儿啃馒头。
她吃的真香,甚至没有就着菜,全神贯注地咀嚼吞咽,完全没有注意到远远看着她的孟景同。
那一幕孟景同哪怕现在回想起来心窝也直泛酸,他没有过去找孟景华,而是直接扭头回了学校,从那天起更是发了疯似的学习,只希望有朝一日能实现孟景华辍学时对他的厚望。
是他太慢了,慢到孟景华还没来得及享受一天的好日子,又陷入了新一轮的痛苦折磨。
孟景同捏着书的手紧了紧,又缓缓松开,眼底是黎娇娇从未见过的黯淡。
“抱歉,扯远了。”
黎茂根前阵子又去外地加入了一个新项目的a轮融资,没想到刚回国就接到了自己家宝贝娇娇的电话。
“爸爸你是不是今天回来呀,我想死你了!”
宝贝女儿的声音还是这么清嫩甜美,这么短短六字一下把黎茂根刚才在飞机上的疲惫一扫而空,嘴角都快咧到了耳朵根:“哎呀,今天这是吹的什么风啊,我们家娇娇怎么这么贴心呐?”
“我什么时候不贴心啦!”
黎娇娇哼了一声,黎茂根就自然而然地在脑海中浮现出她嘟起嘴的样子,目光软得让司机都起了两胳膊的鸡皮疙瘩。
“我们娇娇什么时候都贴心,今天特别贴,跟冬天的毛背心似的!”
黎茂根的比喻总是这么接地气,黎娇娇在那头差点笑出鹅叫:“爸爸爸,你今天来学校接我好不好,明后天周末,我要回家陪你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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