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常春是第二天赶回家的,那时常月的棺木还没下葬,猎户想着让他回来见姐姐最后一面,谁想常春一路风尘仆仆回来,只在棺前看过一眼,人就突然栽倒在地不省人事,没过多久还发起了高烧,烧得双颊通红,胡话不止。
猎户为他请了大夫,一番诊断后开出药方来,方子上竟有好几味贵重药材,大夫说是用于补养,必不可少。
送走大夫后,猎户翻出家里所有的钱,沉默的看了好久后,才终于做出一个决定。
第二天,猎户请来村里一位阿婶帮忙照看常春后,就带上东西离开了家。
前些日子邻村的猎户们说在一片山林里发现了熊的踪迹,他们召集了许多猎人打算去猎熊,这一趟要是成功了,卖一头熊分的钱足够他们休息很久。
因着常月的缘故,本来猎户没打算参与这趟捕猎,可如今常月意外离世,常春卧病不起,家里的余钱已经没法支撑药费,这一趟他必须要去。
猎户这一走就是五天,五天后,他被人抬回了村子。
他受了很重的伤,胸口和背上被熊狠狠挠了好几爪子,皮开肉绽,浑身鲜血淋漓,没过几天就因伤重不治离世了。
他们这一趟虽然成功捕到了一头熊,可死伤十数人,代价惨重。
作为补偿,猎户分到了一份额外的抚恤金,村里人拿这份抚恤金给常春买药,成功让他好转起来。
常春清醒过来的时候,猎户的棺木已经下葬,就在常月的旁边,两座坟并排而立,倒也不算太孤单。
从村里人口中听到事情经过后,他将自己关了两天,又孤身一人上了一趟山,再回来时整个人就变了许多。
从那天起,他从学堂退学回来,开始认真跟着村里的其他猎户学习打猎,渐渐的便成为了一名猎人。
常辛很小就跟常春认识,常春比他大三岁,常月出嫁那年他的父母还在世,当时母亲还给常月送过添妆。
第二年父母离世后,他就一个人住在木屋里,平日全靠村民救济过活。
常月怜惜他孤苦伶仃,背着猎户偷偷给过他许多吃食和铜板。
他也见过那个猎户,虽然在看到他的时候没什么好脸色,但明明好几次他都看到常月的举动了,却也没有上前阻止。
常月和猎户去世后,常春还想过带着他一起学习打猎,可惜其他猎户不愿意接纳他,无奈之下只好作罢。
幸而从前常春教过他做一些小机关,平日里捕两只野鸡野兔什么的打打牙祭,再多就不能够了。
就是野鸡野兔,他也只能偷偷摸摸的去捕,村子附近的山头都被猎户们划分了地盘,要是发现他私自去盗猎,偶尔一次大家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次数多了少不得一顿纠扯。
两人长大后,他在外流浪的日子逐渐多了起来,一年到头也回不了几次村子,但每次回去,常春必定会给他接风洗尘,偶尔还会送他些衣裳财物,可以说在这个村子里常春是他最为亲近的人,是亦兄亦友的存在。
他还记得上次离开之前,常春送他到村口,那时正值孟夏,路旁杨柳依依,他还笑着打趣说自己下次回村说不定就能看到嫂子了,谁想两年过去,故人已逝,往日的一切竟只能在梦中追寻。
听完常辛的话后,兰隐沉思了片刻,“常月……你还记得她的模样吗?”
常辛点点头,“记得的。”
一朝穿越被农村野夫武侠放在箩筐里挑回去当媳妇儿,蓬宝儿一看这家徒四壁的破屋,蓦然奋起赚大钱!面对武侠一群奇葩亲戚,蓬宝儿怼天怼地怼极品!什么?有朝一日农村傻夫恢复记忆后画风突变?将军大人您慢着!咱们有话好好说,别动手动脚的!护妻狂魔的将军大人道不行!蓬宝儿内心吐槽她大概养了个假将军!...
姐姐和妹妹的温馨日常流。本书为变身百合,非嫁人,不喜勿喷。...
昨晚半夜,一性感美女醉酒闯进我家,还赖着不走,于是我对她第二天去上班才发现,昨晚那醉酒美女竟然是公司的美女总裁...
一个父母双亡的十二岁孩子在陌生的修真世界该何去何从。平凡弱小的他经过一系列生死离别,因此锻造了坚韧的意志!...
欢乐版云绯,我要娶你,开个条件吧。岑岳勾着唇,笑得风流倜谠。云绯,南朝第一名妓,有绯色倾城之称。想见她的人千千万,敢娶她的大缩水,而敢让她开条件的,这人可谓是第一个。不过那也没用,她,不,嫁。问为何?云绯指了指温衍,一字一句道师门规矩肥水不流外人田。自产自销,方为上策。徒不嫁,师之过啊。温衍捂脸叹息完,瞬间换上笑脸没事儿,爱徒嫁了吧。正好为师没抢过亲。忧伤版她是他的徒,他是她的师。日日朝暮相对终生情愫,可当她鼓足勇气说出心意时,却没想到他的心里,曾经有过那样一个人。原来,纵使她能倾城倾国,也倾不了他的心。—片段师妹,这是你的房间。你要不喜欢,可以住我那儿。简疏白踏进屋子,看着正挑剔打量着的云绯笑着说。跟着进来的温衍笑眯眯问了句所以为师是要看着自己的爱徒变成徒弟媳妇么?云绯眯眼,简疏白连连摆手,当然不是!哦?做不了徒弟媳妇就做你师娘吧。疏白你看如何?师傅出场较晚,着急请品尝男二被男二—...
曾经的杀手之皇,退隐都市,当起了一名小小的保安。原本以为可以混吃混喝等死,却没想到各种麻烦上身。清纯的邻家小妹,冷艳的美女总裁,妖艳的酒吧老板娘,高贵的玉女大明星,纷纷投怀送抱我就是一个保安,你们这样主动凑上来,能不能排个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