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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说她的运气应该不会那么‘好’。
那位此刻怎么也应该在军区医院坐镇。
再说作者可是在文中多次交代,女主在未入宫前,可是出生大世家,虽然是庶女,却也是很受宠的,否则也不能师从名医了。
如此,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荒郊野岭,就为利用她的武学对付一头野猪?
世家小姐,怎么可能瞧得起猪肉?
“既然最后一击是你下手的,我可以分你一半。”
女人款步走来。
叶馨馨不知道为什么,居然忽然感觉到一股巨大的压迫力,本能的往后退了一步。
女人见她往敏感后退,嘴角很不明显的勾了勾。
随即眼神晃过叶馨馨怀里的镰刀。
叶馨馨这个人很多时候傻乎乎滴,但是所谓的第六感特别的灵敏,瞬间就明白对方为什么那么大方了。
这是看上她的镰刀了。
鉴于叶馨馨的防备以及镰刀的锋利,女人不得不‘目光审视’,满眼不悦的停下脚步。
瞥了眼脚下的野猪,再抬头,表情冷漠道:“这猪,我可以都给你,你的镰刀给我?”
给你。
你谁啊?这么强盗的逻辑?
似乎看出了叶馨馨的意思,女人微抬下巴,眼神冷漠道:“我是一名医生,隔壁军区里医术最好的医生。
我觉得你的镰刀对于我给病人治病有很大的作用。
或者,你想我通过你们公社领导,拿到它。”
好直接!
好霸道!
好强盗!
叶馨馨简直不敢置信。
但是这会儿她已经明白,眼前这个强势又嚣张的女人,百分之九十的可能就是女主。
脑中灵光一动,她忽然想到了书中的某个情节——。
女主初到七十年代,因为对于外科手术的热爱。
为了这份热爱,为了快速熟悉所谓的人体结构。
她简单粗暴地祸害了军区后山成百上千的动物,接着又去兼职法医,就是为了解刨尸体。
这,这,这女主……
特么当时看书的时候,只觉得这货好励志,好学霸。
可是亲生经历再去看待这件事,就觉得这丫的好变态,好残暴有没有?
刹那间叶馨馨头皮一阵发麻。
至于镰刀,可是她的工作工具,丢了特么她怎么跟天庭交代。
再说,她一个炮灰,将仙器送给女主,是嫌自己死的不够快?
人作者可是无数次对读者们‘千交代万嘱咐’了——人家的女主绝对的女主,绝对的霸道,绝对的冷血,绝对的不留后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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