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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师长!
命中红心。”
一个士兵在枪声响起之后迅速的跑到了布里昂的身旁。
“是吗?”
布里昂欣喜的掂了掂手中有些分量的步枪:“弗格森大师的作品果然是把好枪,其性能与精准度当属时代第一呀!
我们有了这些好家伙什还怕不能给对岸的敌人迎头痛击?”
布里昂手中拿着的枪便是军工厂花巨资再加上弗格森潜心研制的新式来复枪,由于出自弗格森之手布里昂便将这种先进步枪的名字命名为弗格森步枪。
这种步枪口径十九毫米,全枪长一千二百毫米,在构造上面弗格森大胆采用了螺旋塞后式,是这支步枪的性能超乎常规。
不但如此,其射速、射程也得到了极大的提高,而重量却只有五千克,就算是一个妇孺也拿得起来。
这样便大大强化了单兵与武器的作战协调能力。
总之一句话,这种武器简直就是那个时候的外星武器。
布里昂实在不敢想象如果所有士兵都装备上了这种兵器,那么第一师的战斗力将会有多么恐怖的提升!
不过在兴奋之余,布里昂还是有些庆幸英国人没有重用这个才华横溢的武器专家。
要不然,或许整个欧洲大陆也阻挡不了英国军队的前进。
“这支步枪真是我们法国军队的救星!
弗格森先生,您真是个天才!”
贝尔纳多特接过了布里昂的弗格森步枪,内心里也不禁赞叹起来。
作为一个上过战场的摸枪老手,什么样的滑膛枪贝尔纳多特没见过?可是,当他一看到这支短小精悍的步枪,心里便是痒痒的。
在他领教过这支步枪的性能之后,他更是爱不释手。
不过,他首先最佩服的还是造这枪的人——英国人弗格森。
“贝尔纳多特上校,您真是见笑了。”
弗格森以着英格兰绅士的谦逊笑着摇了摇头:“这种枪还只是最初版,性能方面还有待验证。
不过如果说现在就拿到战场上去,我的步枪和那些射程只有八十米的滑膛枪相比,其效果自然更胜一筹!”
布里昂满意的点了点头:“以后新一代弗格森步枪的开发就交给你了,弗格森先生。
对了,贝尔纳多特,军工厂最近的生产状况你都知道了吗?我非常迫切的想知道我们的武器生产了多少。”
现在已经是1787年年末了,离89年的法国大革命还只剩下不足两年的的时间。
布里昂非常清楚自身处境的危险,如果想要存活下来,还是一个老办法,强化军队!
就目前来说精锐部队,布里昂手里只掌握了三万莱茵军团士兵,而大部分士兵还在皮什格鲁手中,想要挤掉皮什格鲁自己当上莱茵军队十二万大军的总司令,这对于根基未稳的布里昂来说无疑是天方夜谭。
而普通士兵方面,布里昂偷偷隐藏的八万壮丁确实是个不小的数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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