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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四章 梦(第1页)

说是两个人形生物一点也不为怪,因为这两个家伙虽然长得像人,可是他们全身毛茸茸的,黑乎乎,完全看不到肉的颜色。

而且,那粗壮的大腿,不一样的脚掌和手掌,怎么看都像是爪子,就算是人也是野人。

两个野人倒在大快朵颐,凌天和云聪可犯愁了,云聪发泄了一会儿也冷静下来了,他看着坐在石头上正在发呆的凌天,有些无奈的问道:“现在怎么办?”

“把这个拿去烤了吃吧。”

凌天把手上握着的一小块干肉递给云聪,云聪伸手接过,他看着手里的肉,疑惑的问道:“哪来的?”

“刚才拿出来正准备烤,还在生火,就听到异响追了出去,这肉就一直握在我手上,你也饿了,烤了吃了吧。”

凌天解释了一声就闭上眼睛,云聪看着嘴唇干燥的他,他忍不住问道:“那你呢?”

“我不饿。”

凌天没有睁开眼睛,他假寐着,尽力的在抵御饥饿的**,那肉都被他握出了温度,他硬是没有私藏,一番纠结过后就给了云聪。

感受到那小肉块的温度,云聪自然能体会到凌天的心情,他虽然也不想吃,可是饥饿的侵袭他抵挡不住。

云聪顿了顿,他忽然一狠心,直接用剑穿起肉块就在火堆上烤,现在什么作料都没了,单纯的把肉烤熟他还是会的。

不一会儿,肉块就不停地往下滴油,云聪学着凌天以前的样子,一阵翻滚,差不多烤了个七分熟。

不待肉块冷却,也没有和凌天推让,云聪一口一口的就开始咀嚼,一边吃,还一边说道:“这块肉我就先吃了,明天天一亮我就去给你找食物。”

“恩。”

凌天闭着眼睛点了点头。

这个夜晚是很难熬的,疲累和饥饿侵袭着凌天,凌天为了不去想,他强行让自己进入睡眠状态。

让凌天没想到的是,迷迷糊糊中他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庄园,他看到了一个小朋友,那个小朋友和他有几分相似,那家伙甚是顽皮,在庄园里上蹦下跳,到处惹是生非,闹得庄园里鸡犬不宁。

然而,小家伙虽然调皮,可是庄园里的人们却并不不喜欢他,他的身份好像极其高贵,很多人都称呼他为小少爷。

凌天尾随着小少爷,他发现他并不能看见他,其他人也一样,他们都是从他身边一穿而过,他好像就是空气一般。

就在凌天疑惑的时候,屋内传出一个妇人的声音:

“天儿,外面黑,快进来,娘给你煮了好吃的。”

“来了,娘。”

小家伙欢呼雀跃,他心里猜想着那妇人到底给他煮了什么,一边想就一边一路蹦蹦跳跳,三两步同跟随的仆人就进了屋,凌天跟在后面也走了进去。

这时凌天才发现,屋内极其豪华,高翎屋瓦,大气磅礴,古木家具,错落有致,金银珠宝,应有尽有。

这不是一般人的居所,屋子的主人很讲究,看到屋内案几前坐着的那位妇人,凌天心里就有了答案。

只见那位妇人,浓眉朱砂,乌黑的头发用金钗盘起,两边是两串珍珠耳坠,白净的脸蛋,五官标准,纤细腰身,身着一件丝绸马褂,和着这屋子,恰如其分。

“娘,您煮的是什么啊?”

小家伙打断了凌天的思绪,他踮起脚,看着碗里的溶耳问妇人道。

“你最爱喝的银耳粥。”

妇人慈爱的说道,并且一边说,还一边舀了一小勺,放在嘴边吹了吹,然后送到小家伙嘴里。

看着妇人的动作,凌天忽然感到无比的熟悉,可是他就是记不起来在哪里见过,他把目光转向小家伙,小家伙吃了一口,正一脸享受。

“娘真好。”

小家伙吃完了,一边抿嘴,一边拍马屁。

就在这时,屋外响起一阵喧哗,兵器交戈之声不绝于耳,妇人皱着眉头,他冲一个仆人道:“阿福,你去看看。”

“是,夫人。”

阿福转身就走了出去,看着阿福消失的身影,小家伙不解的问道:“娘,外面为什么这么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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