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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是女孩子涂上可以吓跑登徒子的程度。
那天他俩你看着我我看着你互相瞪了半天,最后还是哈月忍不住捂着自己的嘴巴笑了,等到薛京低头认了错,哈月才从外套兜里掏出纸巾将唇上的颜色尽数抹掉。
然后用干净的嘴巴在他的脸颊上落下一个轻如雪花的吻。
她说,薛京,这次买的很好,下次别买了,算我恳求你。
回忆没有偏差,哈月在他们的恋爱史中可谓非常不解风情,但也就是这么一个不那么浪漫的女孩儿,从颜色到温度,从重力加速度到欧几里得,在他十九岁那年,完成了他对女性周边的一切启蒙。
可是此时此刻,哈月竟然用这种颜色的头巾把自己的整个脸全都包在里面。
不用赘述她的脸色现在是怎么样,不仅不白,黑中还有点带绿,大概是传说中的橄榄色。
而这张不必赘述的脸上,那张曾经被薛京亲吻过许多次的唇,正如干裂的大地般龟裂,从里头发出地壳运动般的巨响,“薛京?”
要怪就怪哈月的动静实在太大,她这一声吼,立刻把蹲在路边抽烟的老黄吸引过来,他饶有兴致地用鞋底灭了烟,冲着两个人挑着头问:“怎么回事,你俩认识?”
他们市里花钱请来写报告文学的“大作家”
竟然和一位本地养猪的妇女认识,这真是有意思极了,不会这俩人之间还有什么桃色新闻吧?
八卦不是只有女人爱听,男人长舌起来也是很要命的。
所有人的目光聚集在这对看起来毫不相关的男女身上,几乎没有停顿,就听到他俩一个点头,一个摇头,异口不同声地回过头说:
“认识。”
“不认识。”
说认识的是哈月,而讲不认识的是薛京。
薛京刚才面色就发白,听到哈月肯定的回答,脸色更不好看了,连带着,他声音又恢复了那个客客气气的状态,他先是非常官方地环顾四周无害地微笑了一下,然后望着哈月的眼睛用极其礼貌的态度询问:“不好意思,请问我们认识吗?”
旁人可能不熟悉薛京的为人,但哈月毕竟和他恋爱过21年,非常了解他的脾性。
她这位初恋男友,除了长得漂亮,还有一大特点,就是为人处世方面也非常“光鲜”
。
从外到内,总是恰如其分得完美,犹如被编程好的社交机器人。
本科四年里,上到老师,下到同学,哈月从来没有听说过薛京和任何人拌过一句嘴置过一回气,假设他们两个人当初没有谈恋爱,那他就是那类让人倍感如沐春风的正人君子,待人总是客气周到,“谢谢”
“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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