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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一道此生再也无法逾越的鸿沟。
温自惜牵起唇角,眉目疏远,眸子一瞬间染了毕生风华,似天地同色,似日月颠倒。
他低头,转身,清俊的容颜一夕间掩在阴影下,徒留那精致侧颊轮廓,勾勒尽满身落寞。
若今后你还愿记得我,便永远记着我一刀刺进你心头时,那极尽冷漠的目光吧。
这样,我虽不能以爱的名义刻在你脑海,却能以恨的理由深深扎根你心底。
或许这样只会沉重了你,但我真怕,抹去那恨,我在你心里便再无任何遗留的痕迹。
温自惜散开长袍,转身向后城走去。
至少,我想在背弃之前,将那个内鬼,给揪出来。
就算作,我的抱歉吧。
温自惜寻到白日那地方,一个早已被废弃的小药铺,他平常都会把搜寻来的草药在此地分类归别。
晨间在药铺的柜台上,他看到了那个被黑布紧紧包裹着的塞在角落的东西,那里现在……还有一块已经显出黑褐色的血迹。
能知道他每日有到此地来的习惯的人,城内不在少数,但也不是全部。
后城地处偏僻,他寻常又抄道走的是小路,所以能清楚他行踪的人,百姓反而不占多数,因为民居区和后城是两个方向。
换句话说,军营中的人,才更有可能是奸细。
大军内和他交好的除了宋歌几个没有多少人,可按照司空璟的逻辑,安插眼线定不会将那人置于比较明显的身份位置,且司空翊也是个谨慎的,身边被布置了奸细不可能一点感觉也没有。
更重要的是,司空翊身边的亲信都是成王府带来的人,该是信得过的。
综上所言,那个内鬼的身份,应该处于中等偏上,至少他能在大军将士晨间操练的时候出得了营地,然后把东西送到这里。
至于他是怎么确定那奸细一定是一早送来而不是半夜,归结于他到底还是个大夫,从宁儿断肢的血液凝固情况以及皮下组织变色情况,很容易可以推断出这脚就是昨夜砍下来的。
从边城运到源城,一路避开城楼和城内巡逻的将士,估计送进源城都快近天亮了。
那人可以在城内行走不引起怀疑,除非是有一些地位的将士。
如此便又有新的问题产生。
军中参将身份以下、普通将士身份以上的人,实在是太多了。
温自惜掏出怀里的东西,强迫自己不去看赵宁儿的脚,只抽出那一方白纸细细端详了起来。
署名未附,纸上血迹呈黑色。
温自惜眉头一动,将纸举到鼻间,用力嗅了两下。
他蹙眉,又似不放心般再闻了闻,这才缓缓垂下手。
纸上的血,不是沾染上去后干涸的,而是本就已经凝固的黑褐色血迹,沾在了上面。
这说明……信不是从边城和宁儿的脚一起被送过来的,且司空璟的署名未附,饶是那字迹俊逸秀美,也不会是司空璟写的!
虽未正面交手过,温自惜却对司空璟的脾性甚是了解。
那样一个高高在上的储君,那样一个姿态永远华贵的太子,对于这满是肮脏的血,骨子里还是抵触的。
这信……温自惜沉默,心底再度升起一丝疑惑。
谨慎如司空璟,怎么会想不到奸细的字迹一旦暴露,很容易便会被发现吗?他那么倨傲,那么自信,绝对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除非……除非此举,仍旧别有用心!
温自惜眉头一松,是了,司空璟做的事,永远要一举两得。
他不愿自己执笔,宁可让奸细暴露字迹,这说明比起让内鬼被揪出,这举动于他来说是有其他好处的!
至于是什么好处,暂且先放一放。
温自惜又拿起那信纸,字迹俊秀,一点儿也不像军中男儿能写出来的,甚至很多人,大字不识一个,更别提握笔了。
如此范围又可以缩小,温自惜想,至少现在符合条件的人里头,他可以排除几个熟悉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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