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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传七(第1页)

金牛大厦本就是金大同开的买卖,也算是他金老板的大本营。

再加上他听手下人说马大脑袋只带了一个保镖,单人独骑而来,也就顺理成章的放松了警惕。

马老板自从进了夜总会就一直嬉皮笑脸的说好话,金大同更是志得意满,满心以为自己得了个大获全胜。

哪成想突生变故,转眼之间马大脑袋的保镖就弄了个鲜血淋漓。

早年间要是有流氓混混诈赌出千被捉,怕人家开赌场的找自己报复,就会当着人家的面,拿出刀子给自己来一下。

一来是告诉对方,我已经受到惩罚了,让别人不好再下手。

二来就是耍狠恐吓,明明白白的告诉你,爷就是不怕死,你还能把我怎样?

这一手后来被闯江湖的人们发扬光大,两个帮派发生了纠纷,事主就会出来耍耍狠,割自己肉吃、吃玻璃碴子、钉子钉手掌、砍掉自己手指头等等等,花样繁多。

你做出一样来,对方就要派人跟着你做,直到有一方坚持不住。

坚持不住的就是败了,不管发生的是什么纠纷,败的一方就要认罪服输。

这些规矩金大同都懂,只是他做梦也没想到,马大脑袋在赔礼道歉之后会给他预备了这么一手。

其实那马大脑袋哪有那么容易低头?虽然因为把柄被金大同攥在手里,只能退一步休兵罢战。

但就算是握手言和,他也得给金大同一点儿颜色看看,让他知道知道,马老板也不是好惹的。

他这么想的、也就这么干,带来了一个混浊猛愣的保镖,先礼后兵、先弱后强,给金大同来了根绵里藏针的大钉子。

此时此刻马大脑袋一伙儿是两个人,金大同加上他的保镖也是两个人。

马老板的光头保镖已经划下了道,金大同和他的保镖就要出一个人学,要是俩人都下不了这狠手,那就是输了。

是跟这光头一样割自己的肉吃还是服输呢?金大同脑袋里闪过七八个念头,“滴滴叭叭”

淌下几滴冷汗。

马大脑袋总算是占了上风,他面带微笑一言不发,双眼紧盯着老仇家金大同。

“好!

我来!”

金大同那位穿运动服的保镖也算不含糊,他脸色铁青、嘴唇微微颤抖,在桌子上抓起匕首,提起自己的裤管,朝小腿“刺啦”

就是一刀。

转眼间运动服保镖的腿上鲜血崩流,那保镖满头大汗,手里提着白花花一条生肉。

见这场面,金大同眼前金星乱冒,心“噗通通”

跳成了一个。

运动服疼得龇牙咧嘴,学着光头的样子,在茶几上剁碎了自己腿上的肉,三口两口吃得满嘴鲜血。

“好!

好样的!

这才是好看的节目呢!”

马大脑袋喝一声彩,回头对那光头使了个眼色:“继续啊!

再给金老板来个新节目看看!”

那光头紧咬牙关,“嘿”

了一声,从兜里拽出两根足有20厘米长锃光瓦亮的大铁钉子,“咣当”

一下扔在茶几上。

眼见这大铁钉,金大同喉头“咕噜”

一声,心说怕什么来什么,学上一招他又出一招,这么下去哪有个尽头?他用眼角余光朝自己的保镖望去,只见那运动服疼得五官移位,未见得还敢接招。

“且慢、且慢,先别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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