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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拒北城,林如海借住在一个卖煎饼的寡妇家养伤,十几天后才被带回飞马牧场。
飞马牧场是驻守边境的秦军所建立,专门为秦军提供优良的战马,以对付匈奴人来去如风的骑兵。
现任场主常和是边境主帅扶苏手下第二猛将,胯下马掌中枪有万夫不当之用,能开三百石强攻,百发百中。
三十万边军,驻守牧场的就有六万,可见对其重视。
飞马牧场的林泉,书读了几本,基本半生不熟,硬弓拉不开,拉开的不硬,不光不硬,还射不准。
正所谓文不成武不就。
要不是生了一双千里耳,连参军的机会都不会有,更别提加入海东青成为一名边军斥候。
但就是这样一个别人眼中的废物,最近却春风得意,原因只是他救了飞马牧场的场主常和的女儿常悦,虽然身受几十处刀伤,但是没有挂掉。
失踪十多天又被找回来。
常和惊叹说,这都不死必有后福。
于是大手一挥把女儿许配给他。
许诺他伤好之后就把婚事操办了。
当然这也因为常和把林泉当做自己的侄子甚至儿子。
后来,对女儿身怀愧疚的常和拍着林泉的肩膀道:“只要努力,书也可以读好,武艺也可以练好,加油吧,女婿。”
于是林泉在痊愈之后,常和就为他们举办了隆重的婚礼。
这是三天之前的事儿了。
三天来,冒名林泉的林如海连小姐的面都没有见到,因为这位新娘从小到大从没想过嫁给林泉做老婆。
他父亲救了自己父亲,然后让女儿以身相许报答恩情?
他倒是听说小姐常常和边境驻军小镇的风流公子饮宴流连。
相信常家家教甚严,自己一时半会倒不至于戴上绿油油的帽子,其实林如海也并不在乎,他又不是来娶亲的,只想着快点救人,然后回到曾经的世界。
其实,林如海也不太想救弗洛伊维德的女儿,只是不得不救。
帮胡亥登基,那就是一个智障啊,帮他是造孽啊。
林如海不太记得林泉的事情了,这天他约了昔日的狐朋狗友封谦益、钱嵩、严巳三人一起吃饭,顺便了解一下这具身体的主人之前到底是个什么德性。
房间内炖了一大锅肉,瓦罐里盛满秦朝特色的烈酒。
四个人刚刚干了一杯,封谦益哈哈一笑,对林如海道:“大哥,以后兄弟们可就跟你混了。”
钱嵩、严巳附和。
林如海自然拍胸脯保证没问题,然后说道:“你们觉得我这个人怎么样?从前的事我记得不太清,你们给我讲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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