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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熊确实雷厉风行,当即就按照胡嫣儿的设计变出了一间宽敞的厨房。
此刻,林重立在卧室通往厨房的门口,满脸堆笑,望着手持一把利刃、面对一地猎物的嫣儿。
嫣儿已经换上了一袭黑衣,还用一张黑色丝帕掩住了下半张脸,俨然是一副女飞贼的打扮。
她无可奈何地看看三只锦鸡、五只野兔,再看看那头小山一样高高隆起的野猪,心中暗叹,还好石熊没有把一只吐血的野狐狸扔在她的面前。
关于下厨的记忆,她完全没有,至于收拾野味这种事,更是从没做过。
“林大哥,我以前会做饭吗?”
嫣儿手里的匕首,明晃晃的。
“你说呢?”
林重好整以暇地看着她,“你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公主,怎么会做这些事?”
“可是胡清梅就烧得一手好菜。”
嫣儿虽然没有亲口吃过胡清梅的菜肴,但看过菜色、闻过香味,也目睹了清远吃菜时的满足表情,想来应该是非常美味的。
“她不够美,自然需要其他技艺傍身。”
林重这句话,相当毒舌。
嫣儿轻叹口气,俯下身子,伸手摸了摸一只肥硕的锦鸡,刚才她把这锦鸡拖进来的时候,还是有体温的,此刻已经凉透了。
她把匕首搁在地上,开始硬着头皮拔鸡毛。
直拔到两手是血,才终于将这只锦鸡弄得光秃秃的,这没了花衣裳的锦鸡,瞪着一双圆眼,看上去更加凄凉。
林重丝毫没有上前帮忙的意思,他指着那堆黛绿色的羽毛说道:“很漂亮,这三只锦鸡的羽毛,应该够你做一件贴身的短衣。”
嫣儿挑了挑眉毛:“针线女红,我也不会。”
“百无一用是公主,原来说的就是你啊!”
林重呵呵笑道。
嫣儿白他一眼,玉手一甩,就把灶台上的炉火点燃,她拎起锦鸡,打算把它囫囵个地扔进水里。
林重大惊失色,伸手阻止:“你要干嘛?”
“**汤给你喝啊!”
嫣儿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说道。
林重当场石化,以手扶额,他一把将嫣儿手中的锦鸡夺下,用脚踩了下地上匕首的锋刃,匕首化成了一道流光,飞到了他的掌中,他将锦鸡放在案板上,先是剁掉了脑袋,然后剖开了肚子,将里面的内脏清理干净,然后放在冷水中洗掉残血,“当当当”
几刀下去,已经把锦鸡切成了均匀的小块。
他的动作实在太过麻利,直看得嫣儿眼花缭乱。
此时,锅中的水已经烧开,林重将鸡块放进水中,淡然说道:“什么调味料都没有,我们就喝清鸡汤吧!”
言毕,他又蹲下身子,开始收拾其他野味。
当他把那头野猪大卸八块,全部存贮进石熊准备的冰洞,嫣儿望着林重的眼神,已经带着几分崇拜。
从他开始动手,到全部完活,一共只花了不到一个时辰。
更难能可贵的是,嫣儿原本以为收拾这些猎物,肯定会弄得到处血污,可此时,厨房里仍旧干净整洁,连血腥味都闻不到一丝。
满室都是鸡汤的清香。
林重将泛着油花的鸡汤倒进一只大瓷盆里,然后盛了两碗,放在石头餐桌上,每只瓷碗里还有几块鸡肉、几缕野菜,他推到嫣儿面前的那碗,都是白嫩嫩的鸡胸、鸡腿,而自己碗里的,只剩鸡脖子、鸡翅膀、鸡屁股、鸡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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