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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说话的是沈广安,蹴鞠本就在少年之间很是流行,尤其是军营,甚至还会有将军以蹴鞠来排兵布阵,研究兵法。
沈广安人高马大的很是健硕,又常年在军营,很是喜欢蹴鞠,他就直接提议玩蹴鞠。
王林祺去问众人的意见,屋内身份最高的便是三位世子,沈广安同意,沈玦半眯着眼也无不可的点了点头,其他人见他们三人都同意,自然也跟着附和。
除了几个不胜酒力喝高了的,其他人都参加,并分成了两队。
分队是以抽签的方式组成,恰好沈威说自己喝的有些多他来当裁判,就由沈玦和沈广安各领一队,沈玦是红队,手臂系着红绸子,沈广安为蓝队,手臂系着蓝缎子。
为了公平,沈威给了两队同样的休息以及熟悉队友的时间,为半个时辰。
巧的是,沈岳晖和秦琅都正好和沈玦抽在了同一队,王林祺和王林诚兄弟则是和沈广安分在一队。
沈玦这一队除了自家兄弟,都是今日才认识的各府公子,看着都很羸弱,甚至有几个就是来凑数的,以前真是看过没有下场玩过。
好在沈玦对比试并没有太大的兴趣,赢了更好,输了也无所谓,他原本是像学沈威找个借口不参加的,后来沈广安点了他的名,要与他过招,他才打着哈欠同意了。
反倒是秦琅在摩拳擦掌的,一副要大干一场的模样,用他的话就是,读书他不行,但玩的方面绝对不能输。
不仅给其他人传授经验,还在和沈岳晖商量战术。
剩下沈玦靠着躺椅,一双大长腿搭在案桌上悠闲的休息,不过他看似休息,眼睛却没闲着,在左右的观察场上的人。
很快就发现了自己队里有个眼熟的人,上回王林诚喝酒闹事的时候他们见过,他记得邱浩然说过,好像是户部侍郎家的四子余子瑞。
年纪不大脸又小又白个子也不高,在人群中看上去很是不显眼,难怪沈玦一开始没有注意到他。
其实那日沈玦就关注他了,甚至可以肯定,王林诚闹事很大一部分的原因是这个人,尤其是今日接触了王林诚之后,他就更能肯定了。
王林诚是个敢作敢为又很克制的人,沈玦不信什么巧合,越是克制的人越是不敢在外面放松警惕,一定是有人在设计这一切,想挑起两家的矛盾。
最让沈玦想不通的是,余家和王家既然是姻亲,理应福祸同依,余子瑞这么做有什么好处。
沈玦用余光细细的打量着他,此刻的余子瑞还是一脸人畜无害的样子,在认真的听秦琅传授经验。
越是这样面上不显的人才越是危险,难怪都说会咬人的狗不会叫,你永远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会咬你一口。
也就难怪王林诚会吃了这个哑巴亏了,真有意思,余子瑞到底想做什么呢?
很快半个时辰就到了,众人也跟着王林祺到了后院,确实是一个很宽敞的蹴鞠场,从球门和周围的建筑来看应该是早就有了,并且一直使用的。
“家里小辈都很喜欢蹴鞠,时常会来玩,玩的都有些旧损了,不知今日会用上也来不及整修,只好委屈诸位了。”
“王公子实在是客气,我们也是突然来的兴致,有的玩就很好了,并不在意场地如何。”
有沈广安如此说,众人自然是附和的,只有沈玦观察的细致,嘴角微扬,在心中露出了一个讥笑。
若是他不仔细的去看也会信了王林祺的话,可他本来就对王家不信任,自然就多留了个心思。
球门如果真是风吹日晒以及蹴鞠时时产生的旧损,就不会出现外面都是划痕内里却是完好的情况,甚至他还注意到地上的沙土也是翻新过。
至少可以证明,这所谓的蹴鞠根本就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早就谋划好的。
而他们想要守株待的那只兔子,就是他。
沈玦原本想要提醒一下沈岳晖和秦琅,但在看到沈广安的时候,突然有了个主意。
很快所有人都站好了自己的位置,沈威站在场中间的高台上,下人放上了沙漏,再由沈威敲响锣鼓。
球场的正中央竖立两根高三丈的球杆,上面部分的球门直径约一尺,名叫“风流眼”
,计算的是沙漏的时间内,两队踢进风流眼内的球数多哪队就获胜。
在众人蓄势待发下,沈威用力的抛出了蹴球,最先抢到的是秦琅。
秦琅从小就喜欢跑跳的玩意,蹴鞠马球样样精通,尤其是跟着沈玦上山学武之后就更会合理的运用手脚的力量,对于这些玩乐的东西反而更加得心应手。
只见他助跑之后原地弹跳而起,从众人中脱颖而出,用胸膛上去顶蹴球。
小小的蹴球好像是被注入了活力,从他的胸膛被高高顶起,再精准的落在他的肩膀,就见他左右双肩顶撞,蹴球就飞快的落在了他的脚背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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