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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了三十多年,还记得这件事的人有的已经不在了,而还活着的人,也没有去探秘的兴致了。
在李家内部,或许李凤雅知道一些,而李善雅和李闵,干脆一点儿也不知道。
他们出生的时候就是两个姐姐,而且李真雅长得和李成熙七分相似,比他们更像是他的女儿。
时光荏苒,过了这么多年。
李真雅今年已经四十岁了。
李成熙对她也没有过一丝偏颇,即便她的才能一般,也把占据财团三分之一的重工产业和能源产业交给她掌管。
当年的那段往事仿佛已经尘封了,当事人似乎都已经忘了,一直到池顺今天提起。
池顺年轻的时候是一个精明强干的保镖,但是现在他也只是一个风烛残年的老人了。
他一生都在为李家服务,没有结婚,也没有子女。
他把李家的几个孩子当做自己的孩子,最不愿看到的就是他们手足相残。
袭击李成熙这件事,如果是其中谁做的,池顺接受不了这个结果,会受到很大的打击。
“现在,李闵肩上的负担很大,池叔叔,你去帮他吧。
我没事,我可以照顾自己。”
病房里是良久的沉默,池顺叹道:“我还是留下陪你吧,你身边也没个人,李闵那我也帮不上什么忙,他会把事情处理好的。”
“池叔叔,您就那么相信李闵?”
“是,他你想象的更优秀,他的性格就像弹簧,压力越大,显现出来的能力也越大。
“是么……”
李真雅挤出一个笑容,说道:“希望是吧。”
……
比克伯格喜欢在睡觉之前喝一杯,这个习惯已经保持了三十年。
红酒,其红如血。
比克伯格喜欢这种颜色,和人血的眼色一样。
虽然生活在资本主义的世界,但是比克伯格非常认同共产主义的一条宣言。
资本家都是喝人血的。
卧室里忽然想起了一阵悠扬的风琴声,比克伯格放下酒杯,和夫人说了声抱歉,来到了隔壁的书房。
电脑屏幕上,蒂姆斯已经在等候了。
“这么晚,有什么着急的事情?”
比克伯格面色深沉,蒂姆斯是他一手培养的人才,做事非常有分寸,如果是一般程度的事情,他不会深夜来汇报。
“老板,李家突现变故,李成熙,李闵,李真雅,同时遭到刺杀!”
“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