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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面对(第1页)

每个人都是每个人的人生中的一个路人,但往往都会有一个或一些路人会选择在你的身边落脚或定居,而到了那时愿不愿意让那位路人留下就看你自己了……

“啊啊,我们现在究竟在哪里啊?没有地图还真是麻烦呢。”

“啊呜啊呜,就这么继续往前走吧!

因为食……希望总是在前方等着我们的啊!”

“那个,可以别一脸神气地在我头上吃着饼干说这种话吗?而且你是想说食物对吧食物!

别以为我没有听到哦!”

“咿呀~还真是个无趣的男人呢。

就说要往前走就是了嘛。

该怎么说呢~嗯,这可是萝莉的直觉哦。”

“是个无趣的男人还真是抱歉呢。

另外,请问你可以下来了吗?你这丫头虽然看上去挺轻可背起来倒是挺重的啊。”

“什,什么。

竟然说这个身为宇宙无敌第一的美萝莉的偶重?!

真,真是失礼呢这个男人。

要,要严格算起来的话偶就只比一般的少女重一些些而已嘛。

居然这么直白地说出来,偶诅咒你一辈子都是处男哦!”

“啊,口吃了,而且那奇怪的自称是什么啊?你什么时候变成乡村里来的人了?重要的是那个诅咒我一点都不会感到害怕。”

“呜呜~~~”

此时的汤翱斌与雨两人已经离开了温悦家的大宅一段时间了。

温悦家的外头几乎可以说是一片树林,而温悦家的每一个邻居距离相差至少有将近二三百米。

按照汤翱斌的记忆,于子谦曾经在谈话中透露了温悦家与自家公寓的相距并不远的这个情报。

所以汤翱斌也下了想要回家一趟的决定,只不过找遍了整栋宅子都找不到一张地图。

因而他也无法确定自己目的地的所在方向,只能先离开这片树林到较为熟悉的市区一带,之后再寻找回家的路线。

汤翱斌用来收纳可用品的黑se背包则是由雨背着,里头并不只有武器与食物之类的必需品,那里还有那套白se的哥德萝莉服,这是汤翱斌为了以防自己会因为受重伤而再度变回女身,从而没有服装的问题而准备的。

另外,那只哈士奇犬自他离开温悦家以后就一直跟着他走。

不过对此汤翱斌倒是表现得无所谓,原因是他自己也挺喜欢这只哈士奇犬的,所以就这样让它跟着也没有什么不妥。

算上从温悦家出来以后的时间,他们已经走了将近十七分钟了。

但却依旧没有看到任何建筑物之类的物体,这让他不禁开始猜想这个‘资本家住宅区’究竟有多大了。

由于本人的方向感什么的不怎么好,所以汤翱斌也只能背着貌似相当淡定的雨继续往前走,而一排排的树木则像是在引导他们一样地在左右伫立着。

视野内逐渐冒出一栋建筑物的顶部,似乎是快要抵达市区了。

抱着这样的想法,汤翱斌稍微放快了自己的脚步。

终于出现了吗?这种情景对现在来说才是最正常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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