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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忆雪听着她说话,露出无比羡慕的神色,和她相比,自己太封闭了,别说旅游,除了上学,出门几乎没有,就是上学还得车接车送,到了大学才有一点空间,不过大学里也是封闭式的管理,她几乎全部时间都呆在学校,而且每隔三天还要给家里汇报自己的学校生活情况,和江枫谈恋爱也是偷偷的,生怕家里人发现任何一点蛛丝马迹。
林忆雪问道:“大叔,你什么时候准备的这些东西?”
林飞笑道:“在筒子楼时就配好了,你知道为什么你在筒子楼住的时候从未挨过蚊虫叮咬吗?其实就是这些粉末的缘故。
还有那些蟑螂老鼠,虽然已经消灭了屋里的,难保它们还会来光顾,于是我就在镇上的中药铺买了十几味药草,研成粉末,洒在屋内和屋外门口,夏天就是开着门,别说老鼠蟑螂,蚊虫也不敢进来的。”
林忆雪点头道:“原来是这样,大叔懂得真多。”
林忆雪越接触林飞,越觉得这个胖大叔好像什么都懂,就连打架都很有暴力的美感,心中对他越来越崇拜了。
对于她这个不谙世事的女孩来说,林飞这种全能的大叔无疑给她巨大的冲击和吸引,她有时会默默的把目光聚集在他的身上,炒菜时,忙碌时……这个时刻,她甚至成功的忘记了那个一直想要找到的江枫。
三人吃饱喝足后,坐在石头上欣赏起美丽的夜景。
山上的风很凉,林忆雪打了个哆嗦,林飞赶忙把自己的外套脱下来披在她的身上。
林忆雪闻到林飞衣服上的男人气息,心中莫名的一颤,那是一种温暖,一种心安,还有一种复杂的情愫。
“大叔,给我们唱首歌吧。”
林忆雪轻轻说道。
“唱歌?”
“大叔以前是个歌手吧?”
林飞诧异道:“你怎么知道?”
今世的林飞在八九年前确实当过歌手,本来前途一片大好,不过却在有一天清晨起来后,嗓子竟然坏了,变得沙哑和撕裂,不能唱歌了,他那时风华正茂,在演唱事业上也是有点前途的,经此一事,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从此不管干什么都一蹶不振,最后干脆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
“大叔的家里有一个笔记本,上面还有大叔写的歌曲,我那时就知道大叔原来会唱歌的。”
“写着玩的,那是以前的事了。”
林飞轻轻说道。
“写的真挺好的,尤其喜欢其中一首歌,名字叫《相遇》。”
这首歌是林飞写给前妻慕凝雪的,那时他刚刚开始唱歌,慕凝雪就已经成了他的超粉,后来他们相识相爱后,林飞就写了这首歌送给了她。
如今林忆雪蓦然提起,让他沉寂的相思再次涌上心头。
看着他变幻的脸,林忆雪问道:“大叔,你怎么了?”
“没什么,我嗓子坏了,没办法唱歌了。”
旁边的女孩哂笑一声,“大叔真是落后,现在不是就流行什么沙哑嗓和烟酒嗓吗?这种歌星有的是,比如什么阿木,帅坤……”
“他们只是嗓子沙哑而已,调都能唱上去,而我完全唱不了调高的歌曲。”
“这也不是问题,有些歌手就是超级男低音的,照样很红。”
女孩看来也很喜欢音乐,聊起来头头是道。
“大叔不想唱就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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