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书屋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二十二章近乡情更怯(第1页)

面对村内其他人户嘲笑,李清不语。

他其实前几年余下的粮食一直都在,并没有被劫匪发现,虽然有些发霉,但好歹饿不死人。

这年大旱,时间长的是前所未有,之后又遇蝗灾,更加磨人。

当山上的老鼠都快饿死的时候,村子内的人也都已经奄奄一息,而李清粮食依旧颇多。

他此刻取出粮食,分给了其他人家,村内其他人,对此都是感激临涕,父携子,母带女对李清是磕头感谢,其中也有村长一家,村长说什么也要把村长之位让给李清,李清没有接受。

第七年,大旱终于过去,土地散发生机,李清种地之余,坐在田间地头,看着这方天地,李清终于有些触动。

此刻不止于身累,李清目光所及,发现这方天地竟是如此之美,尤其是这土地,种下粮食便有收获,还有什么比这更让人安心的事。

有时天上落雨,不出门耕作,李清坐在门槛上,对着外面的雨滴,李清会看上大半天,他也不知道在看什么,反正就觉得很舒服,李清的心渐渐变了,手中的功夫已经很久没想起了。

到了第八年,李清出门买了一头牛,这一年他都用这头牛来耕作,耕作之余,也借给村内其他人使用,李清只收很少的钱。

一日,李清忽然格外疲惫,看着牛拉着犁他没再吆喝着让牛动,而是让牛躺下来,卧于田地,他躺在了牛身上。

感受牛身体内传来的的跳动,和飞来飞去的跳蚤,李清睡了过去。

一觉醒来,李清离开了小村,牛与地都留了下来,并未带走。

————

八年种地时光,让李清整个人都变了模样。

离开小村,李清时年45岁,身上穿着一件打着补丁的汗衫,脚上蹬着一双纳底粗布鞋,大拇指处还有破洞,胡须杂乱不堪,头发盘在头顶,手脸虽已洗过,但仍显肮脏,似乎灰尘都藏在了毛孔之中。

这八年,李清虽然没有突破先天,但如今他已和普通人无异,一身宗师巅峰武艺已经丢到田地之中,李清也无意去捡,这样就挺好。

铛~铛~铛~...

嘟!

嘟!

嘟!

...

呜呜~~呜~...”

走在离村不远的小路上,李清正准备决定下一步走的方向,忽然从远处传来一阵唢呐锣鼓声。

李清停住朝声音方向看去,似乎是一队娶亲人家,这时刚迎亲回来。

新郎官坐在高头大马上,胸带红花,脸庞通红,新娘子在花轿里面看不清楚,就是一边的乐手把唢呐吹的震天响。

不一会这队迎亲人家就来到了李清的身前,看见李清站在路上,新郎官以为是讨要喜钱的,从怀中掏出几个铜板扔给了李清。

李清此时看着这队迎亲队伍,竟呆在了原地。

“老伯,今日大喜,拿了赏钱就让开吧。”

见李清不动,迎亲队伍有人说道。

听到声音,李清此时清醒过来,看了新郎官一眼,让开了路。

新郎官拱手笑了笑,从李清身前走了过去,直到迎亲队伍离开,李清才低头捡起了地上的铜钱,这几枚铜钱够他吃顿饭了。

热门小说推荐
重生之青云直上

重生之青云直上

车祸让他重生在1990年,做为从2012年走来的冯思哲他要怎么选择才能让赵家不在重复当年的曲折?做为海归派回国的双硕士留学生他又会怎么样的选择新的人生?在官场之上他被人习惯性的称为鬼才。这个鬼才级的神棍所说的事情无一不在不久的将来成为现实,他每一次的站队都是那样的精巧,让人不得不在事后叹服。冯思哲...

凰歌之狂妃无双

凰歌之狂妃无双

一朝穿越,还未来得及好好享受米虫生活就被赐给一只脚已踏进棺材的病秧子残废王爷,丑女配残废,天生一对。好吧,夫君很弱没关系,只要她强就可以。可是为毛这桃花一朵两朵三四朵,要掐,必须要掐,不然家里有人要掀屋顶了。容千寻她活,我活。她若死,我必杀尽千千万万人与她同死,以免她黄泉路上无人相送,无人相伴。萧南朔我已经定下你的下一世。下一世,我要做你的心脏,我不跳,你就得死。夏侯渊苏云歌,你就是我的劫,我千般万般都无法渡过的劫。苏云歌你们都各回各家各找各妈,洗洗睡吧!...

残刀斩天

残刀斩天

一刀起,万念俱幻…梦魇载青衫,飒沓如流星。武子风,命途多舛,却为心中的一份执念,一步步走上修炼的巅峰,当他把刀架在魔族的脖颈上时,原本的幻想却支离破碎,原来一切全都错了,真正的敌人还在肆虐还在吞噬着世间的希望,而他又将怎样去挽救,抬头仰望,那一望无垠的天空,或许就是方向...

无敌小神医

无敌小神医

董大志得到了一个奇妙的神医系统,从此之后有了一个更加远大的人生目标。那就是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神医!却没有想到,神医系统命犯桃花,清纯校花,成熟美妇,温柔白领,娇媚明星,都闯入了他的生活...

至尊妖皇

至尊妖皇

七窍玲珑心可聆听万物心声,而吃下此心,更能长生不死。姜禹天生七窍玲珑心,命中注定活不过二十岁,为了逆天改命,以人类之躯,修炼心脏之上的妖族功法,一代妖族至尊从此崛起!...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