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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科进士所骑的马,都是朝廷提供的,并非是自个儿自备的马匹。
魏时分到的是一匹白马,全身没有一点杂色,瞧上去甚是俊逸丰朗。
魏时一直以来骑的都是自个儿的枣红马,这倒是无关对马匹颜色的喜好,而是当初选择马匹的时候,觉得枣红色更容易收拾干净,也更耐脏一点。
他当初要四处赶考,身边虽然有跟着的下人,可毕竟是大伯给的。
说句伤人心的话,哪怕大伯在他心里,就好像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一样,但他比谁都清楚,并不是这样的,所以不管是用大伯的下人,花大伯的钱,还是住大伯给的宅院,魏时都觉得自个儿是在占便宜。
既然是觉得在占人家便宜,魏时自然是能不麻烦旁人,就不麻烦旁人。
事实上,单就颜色而论,比起枣红色,他还是更喜欢白马。
后来,等他自个儿娶了夫人,又得了朝廷的赏赐之后,已经是骑惯了那匹枣红马,也养出感情来了,便没在买另外的马匹。
在这方面,他还是挺‘专一’的,不像夫人,光是府上的马厩里就养了七八匹,庄子上那就更多了。
马脑袋和脖子上还带着大红绸缎做成的花,瞧着很是喜庆。
朝廷发的进士服本就是以红色为主,这样的一人一马,不知道的人瞧了还以为是迎亲的呢。
所谓‘御街’,并不是特别长,如果快马加鞭,一炷香的时间就能溜达完,但新科进士们御街打马,可不是赛马,比谁更快的跑到终点。
比起终点,更重要的是这过程才对。
有朝廷的官兵亲自护卫,沿街全都是百姓,人挤人,就跟大型明星见粉丝现场一样。
春风得意马前蹄,一日看遍长安花。
如今虽说是秋日,而且天气并不怎么好,秋风带来的是萧瑟的冷意,可这中了进士之后,喜悦得意的心情却是一样的。
三楼的一处雅间,刘枫、姨娘、刘夫人,还有好不容易逮到机会出来透透气的刘钰,全都从窗户口往外远眺呢。
“怎么还没过来?刚才就在那儿了,这么长时间才挪动了这么一小段儿的距离。”
刘钰小半个身子都挂在窗户外头了,就这么一段路,磨磨蹭蹭的,倒是走快点呀,他都替这些人着急。
“你以为谁都跟你似的急性子,读书是最要耐得住性子的事情了,从这点上来看,你还有的磨呢。”
刘夫人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教育小儿子的机会。
以前都是太过溺爱这小子,所以现在才会文不成,武不就,哪样都拿不出手,相看亲事都不上不下的,但凡是身上有个功名,可挑选的余地就会大很多。
临阵磨枪,不快也光,她也就是管上这两年,不拘是文,是武,能拿一个微末的功名来就成。
刘钰真是怕了他娘了,一声不吭,好不容易才有个机会溜出来,他可不能再让人给压回去。
娘亲怎么教弟弟的,刘枫向来都不管,聪明人做聪明人的事儿,她自觉不算聪明,这会儿只要好好听着就是了,更何况刘枫现在的心思全都在底下呢,哪怕连那人的身影都远到没法辨认。
马匹走得再慢,也仍在缓步前行,魏家早在头几日就订好了雅间儿,这地方在哪儿魏时也是知道的。
不光是刻意的把马往右偏了偏,骑行的速度还更慢了,好在他是新科进士的领头人,他慢下来,后边的人也跟着慢,不知内情的人,必然是看不出来的。
可知道内情的,这点小心思那可就藏也藏不住了,尤其是到了这个地方,他一直仰着脸,一只手握着缰绳,另一只手还冲着三楼的方向挥了挥。
刘枫也跟着用力挥动自己的右手,若不是怀着身孕的话,今儿她肯定不可能在雅间儿上呆着,当然是去下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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