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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这小子是个菜鸟
七名匪徒被解决,凌霜霜也是深深的送了口气,暗暗捏了把汗。
如果不是因为秦世答应帮忙,只怕……
凌霜霜身体一颤,看到秦世返回,她也马上顺着树干落到地面上。
“秦世,你真的很厉害,七个匪徒居然都奈何不了你。”
凌霜霜双眼闪烁着星星般的光芒,满是崇拜之情。
哪里还有身为特种军人的觉悟,俨然就是一个花痴嘛。
“这算不得什么。”
秦世摇了摇头,脸上挂着苦笑,那七个土匪只是普通人,就算战胜了也没什么可夸耀的吧。
听到这话,凌霜霜的双眼更亮了,道:“秦世,莫非你刚才还留手了?”
“你也太看得起我了……”
秦世刚说完,一道枪声划破天际,在深林内回荡。
秦世皱着眉,双目凝视,猜测道:“莫非是我和那七个匪徒动手的时候,惊动了另外的匪徒?”
“听枪声,距离我们还有一段距离,所以并不是冲着我们来的。”
凌霜霜这时却是说道。
果然是术业有专攻,对于枪械的知识,秦世是绝对的门外汉,又怎么能跟凌霜霜这个特种军人相比。
突然凌霜霜跳了起来,说道:“既然不是冲着我们来的,那就是……糟糕!
枪声的方向,也正是我那些同伴躲藏的位置,一定是那些匪徒动手了。”
“那我们过去看看。”
秦世直接朝着刚才枪声的方向冲去。
不多时,两人便到了一片芦苇荡。
这里本来是一个躲藏的好地方,只不过,此时芦苇荡却是被一把火给烧光了,他们过来的时候,烟雾还没散去。
“怎么会这样?肯定是那群匪徒放的火,逼得队友们无处藏身,真是可恶。”
凌霜霜握着拳头,随后连忙搜索同伴的身影。
芦苇荡岸边,四个穿着迷彩装的男人被压在地上,周围一群人对他们拳打脚踢。
他们毫无还手之力,身上也多处挂彩,应该就是凌霜霜的队友。
而在离他们不远的地方,还有一个女人。
在她周围,两名匪徒一前一后将她包围在中间,阻断她逃走的可能。
女人身材高挑,系着长长的马尾,脸色冰冷而倔强。
手中反握着匕首,横在胸前,如临大敌。
“嘿嘿,以为一直藏在这里,就拿你们没办法了吗?其实,我早就发现了你们的踪迹,一直没有动手,就是在等待机会,如今这外面都被我们装了地雷,你们就算逃走,也定然会被炸得粉身碎骨。”
站在前面的匪徒,枪口微微上扬,操着流利的华夏语说道:“我奉劝你最好乖乖放下武器,看在你有点姿色的份上,要是伺候得我舒服了,说不定会留你一条贱命。”
“做梦。”
女人咬着牙,眼中散发出冰冷的杀意,匕首握得更紧了。
“嘿嘿,你尽管骂吧,反正今天你们休想离开这里。”
“你别得意,我的同伴已经离开,很快就会有人来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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