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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先生一边跑一边对马沙说。
马沙咋舌,好家伙,这意思是,你要不是个乐子人,还当不好吟游诗人呗?
小白扛着苏苏追上马沙:“啥呀,出啥事了?你们就突然开始跑?”
她不懂英格利斯语。
“外面有人决斗。”
“哦,那是要看看。”
小白说。
——妈的她也是个乐子人。
小白继续说:“白人他们决斗,比较没意思,都不唱个小曲。
震旦那边在对砍之前都要先唱一段呢。”
马沙:“唱手执钢鞭将你打是吧?”
“咦,你也会?”
小白惊讶的说。
马沙搪塞道:“我老爸经常唱。”
马戴肯还挺好用的。
其实马沙是在《阿Q正传》里看到这个唱词的,印象一直很深。
没想到这个唱词还有点年头了。
说话间一行人已经出了大剧院的大门。
站在大剧院前的高台上,可以把台阶下面的广场尽收眼底。
果然广场上有很多华服的小姐。
这个年代小姐礼服全是低胸,马沙离得这么远都能看到连成片的白。
小姐们聚成团,全都撑着阳伞,在她们周围是一圈黑人女仆。
决斗的双方似乎还在准备,马沙不知道哪边是诗人哪边是公子哥,不过他大胆的猜测正在一马车的武器中挑选配枪的那个是公子哥。
相比之下诗人的后援团就很寒酸了,只有一个老仆人在调整他的枪套位置。
范先生对一起围观的剧院众人说:“我打赌诗人赢,公子哥居然现场选武器,这种生死战当然要选择常年跟着自己的武器啊。
相信自己的爱枪的话,爱枪也会回应这份相信!”
这话居然得到了艺术家们的一致赞同,可能他们的思考回路都比较浪漫。
不过也混在艺术家们当中的劳伦·萨姆完全没有自己手下的艺术家们那么兴奋,他冷静的观察着广场上。
马沙主动搭话:“看来您不认为使用惯用的爱枪胜率更高。”
“不,我觉得如果是熟练的枪手,当然是用爱枪胜率更高,因为枪手熟悉爱枪的弹道。
但是这位诗人据我所知,并不擅长玩枪。”
马沙“哦”
了一声,又问:“这个诗人他不用个魔法给自己提供增益吗?”
“他是写十四行诗的诗人,又不是吟游诗人。”
劳伦说,“估计是在哪个文学沙龙上勾搭到了煤气公司少东家看上的女孩。
这些写十四行诗的,勾引女孩子的能力不如我剧院的这些情场高手,但是对浪漫入脑的普通小姐已经够了。”
马沙看了眼兴致勃勃的范先生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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