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蒙戈收回自己的目光,准备回到爱德华身边。
就在两人错位之间。
那名男子的外套伴随着他手臂的摆动下,而被拉开,收回目光的蒙戈余光一撇,看到了他藏在腰间的手枪。
Glock19售价六百多美元。
枪?
蒙戈突然心生警惕,一般正经人会带枪出门?
虽然超级英雄的存在让整个纽约的犯罪率降低,但是,这不代表没有罪犯。
对于一些胆大妄为的亡命歹徒,纽约市反而是他们证明自己的地方。
毕竟,你们这些罪犯不敢在纽约市抢劫,但是我就敢,而且还成功了,那到时候回去和其他犯罪分子一聊,那也是值得吹嘘的事情!
就算这样的犯人进了监狱,也在里面的也是风云人物。
就像你进监狱,人家问你,诶,你怎么进来的?
你说吃饺子不蘸醋进来的,那人家肯定觉得你在侮辱人,二话不说得先揍你一顿。
那你说警察抓进来的,大家都是这样进来的,你没有一点特殊性,所以一视同仁,你还得挨一顿打。
当你说,我是什么联邦调查局,什么神盾局抓进来的,那人家一听,好家伙,不用说了,这肯定在江湖上是个响当当的人物。
但…是当你说你是超级英雄亲自抓进来的,那更了不得了,那得享受明星级待遇,说不定什么时候的文艺表演,那你就是压轴戏。
蒙戈坐在爱德华面前,脸色阴沉,眼睛时不时地回头扫一眼那个人,手更是放在了枪套上,随时准备射击。
“来这里的都是些熟客,口味稍微重了点,你要是吃不习惯,以后可以不吃这些东西,吃你喜欢的就行。”
爱德华抬起头看着蒙戈那紧张的脸蛋,无奈地摇了摇头。
其实爱德华不太想让蒙戈跟着自己。
因为他感觉自己身上有个诅咒,这个诅咒就是探长必死。
前几个探长,就是因为他和对方走的太近,所以他们死了,爱德华现在晋升为探长,又带了个新人蒙戈,他可不想诅咒映照到自己身上。
爱德华看蒙戈吃的不开心,索性就暗示他,你看,我喜欢吃的东西都合你口味,以后,我去吃饭的时候,你就别跟着我了,你自己一个人舒舒服服的想吃啥就吃啥,不好吗?
爱德华心想自己暗示了这么明显,就算是个傻子,也应该明白他的意思了吧!
毕竟有些事情不能说的太直白,容易伤人。
蒙戈听到爱德华探长的那一句意味深长的话,起初还有些郁闷,以为爱德华探长不喜欢自己,但猛然间想了起来。
我到底在想什么?
我是一个警察,遇到个持枪份子,就紧张地乱了神,手心、脚心都是汗,这样的我,还想帮爱德华探长破案?
我能照顾好自己不拖探长的腿就算好的了!
还想帮人家忙?
他穿越而来,却不幸活在一个战乱世代他本是皇子,却被迫流浪在外,颠沛流离仙道无道,视百姓为刍狗朝廷不仁,视百姓为鱼肉世家不义,视百姓为猪狗。拔起长剑,骑上战马,纵横天下,革除弊世。天道不平,我平之天地不公,我公之人间有弊,我弊之。以我之手,开辟新的纪元。...
给皇帝当小舅子是个很有前途的职业,给凶名赫赫的朱重八当小舅子似乎就没那么开心了,想想洪武一朝的血腥与漫长主角表示压力很大...
花开,既相依。花落,莫相离。莫失莫忘,莫教生死作别离。她家一夕之间惨遭灭门灾,他从死人堆里将她救出来时,她流着泪说谢谢叔叔。他皱眉,我看起来有那么老吗?他爱上不该爱的人被驱逐,她在酒馆门前捡到烂醉如泥的他,轻声唤醒醒哥哥。他睁眼,我还有那么年轻吗?后来,他们成了师徒,再后来,成了恋人,最后,成了世间所不容的存在。她站在蜀山之巅大声宣布就算全天下都反对,我墨亦兮此生也非龙清醉不嫁。他站在她的身边对天发誓如果天下背叛你,我会站在你的身后,背叛全天下。还有一个他,杀人如麻,灭她全族,抢她东西,此仇不共戴天,而她却放了他。更新时间一更0900。二更1500。三更2100。加更规则gt欢迎入群神乐之风180780159...
他是名震世界的超级兵王,他是杀伐无数的夜皇。因为兄弟的牺牲,他重归都市。从此龙入大海,清纯可爱的校花,高贵冷艳的美女总裁,纵横职场的御姐,都和他纠缠不清。...
特种兵部队战士张山,穿越到一个战火纷飞的异界大陆,重生后所在的国家,被外敌入侵,被周边国家蚕食,其父也被入侵的敌军杀害,真是国家残破家庭破碎,张山发誓要保家卫国,要杀光所有入侵敌军,于是他13岁那年,参军入伍,刻苦习武,最后当上高级军官,带领军队征战沙场,热血豪爽,尽显男儿本事,且看他如何杀敌,如何报仇,如何运筹帷幄与军中派系斗争,最后他的命运又是如何?书中自有揭晓!...
童养入赘十八年,我尝尽苦楚受尽白眼。但当我沉睡的记忆彻底醒来时,这一切都将发生逆转。有朝一日龙抬头,誓要长江水倒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