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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初七再次见到赫连珏,是在一次公司的庆功宴上。
那次公司研发方面取得阶段性的成果。
所以公司上下几乎都是一片沸腾。
在竞争这么激i烈的现代社会里,谁掌握了科技,掌握了先机,掌握了市场酢,
也意味着在竞争中可以立于不败之地。
所以这次在新闻发布会之后,就是公司的庆功宴了。
邀请了不少贵宾。
凌初七作为销售部的助理,自然也是需要出席的。
同时借着这次机会,凌初七也可以多认识一些人,了解更多相关的资讯。
唯一让凌初七觉得比较麻烦的就是,
她不能像平时那样,穿着工作制服去出席酒会。
只能额外再配置一套礼服。
礼服不合适,会给人感觉庸俗。
可是如果太出彩的话,也会抢了风头。
所以如何在合适的场合挑选一件合适的礼服就显得尤为重要。
就在凌初七为此犯愁的时候,
收到了赫连瑾让人帮她设计的一件简约而又大方的礼服。
这件礼服没有繁复的缀饰,而是采用了精简的线条设计,极为修身,同时是前短后长的设计,搭配一双黑色的高跟凉鞋,就可以将这条裙子穿得很有味道了。
凌初七第一i次在试穿这件礼服的时候,就很喜欢。
简单大方,同时也干练得体。
为此,她还自拍了一张照片发给了赫连瑾。
“瑾,我穿这条裙子漂亮吧!”
后来赫连瑾给她回电话了,说他已经后悔帮她选了这款礼服。
她太漂亮了,他怕她被别人抢走了。
凌初七就在电话这一头笑了。
即使赫连瑾说的是甜言蜜语,她还是因此陶醉了。
凌初七跟赫连瑾说,她再过一个月就满半年了。
如果可以的话,她到时候就会回去了。
那时候,他要是喜欢的话,她可以天天穿这条裙子啊!
“那还是不要了,别人会以为我没钱给你买衣服,才让你每天都穿同一件!”
赫连瑾应道。
凌初七顿时笑得更乐了,说你想太多了。
后来,凌初七还是穿着这条裙子还有那双高跟凉鞋,和莫宁出席了公司的庆功酒会。
没想到莫宁到设计室接她的时候,第一眼看到她,也是同样怔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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