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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狼吻余生(第1页)

天生苍狼,有妻惨白色的鹿。

渡腾汲斯湖,来到斡难河源头,不尔罕合勒墩山。

生子巴塔赤汗。

这是《蒙古秘史》的开篇语。

记载蒙古历史的史料太多了,各个民族的文字都有,因为蒙古是世界的征服者,大部分民族都有蒙古弯刀利箭曾经带给他们的痛苦回忆。

但是蒙古人记载自己先祖历史的,只有一部蒙古秘史。

这是珍藏在元朝大都皇宫内,专供历代元朝皇帝阅读的民族史,从无外传。

元朝灭亡之后,明朝洪武皇帝的翰林们把这部蒙文奇书用汉文字作了音标,得而流传下来,而蒙文原著则遗失了。

我们现在看到的蒙古秘史,其实是古蒙古语的音,和明朝学者的注译。

开篇,就是这一段,一切,都从这不到40个字开始。

不尔罕,就是古通古斯语天。

合勒墩,就是突厥语的神佛。

蒙古人的圣山不尔罕合勒墩山,就是天神之山。

这个称谓,告诉了我们太多文字背后的东西。

它记录了蒙古人是如何从大兴安岭的猎手,长途迁徙到三河源头,变成了草原牧羊人的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这个古通古斯语的小部族逐步突厥化,但是又没有彻底忘记祖先的习俗,这就产生了蒙古这个概念。

如果说白鹿豁阿马兰勒是额尔古纳河森林狩猎的回忆,那么苍狼孛尔帖赤那就是蒙古先人来到草原最初的印象。

蒙古,就是从额尔古纳河到不尔罕山,从通古斯到突厥,从猎手到牧人,从幽深的森林到辽阔的草原。

蒙古人,是孛尔帖赤那的子孙,是苍狼的子孙。

在蒙古人来到三河源头以前,狼已经在草原上生存了千年万年,也许狼才是这片草原真正的主人,而人类才是外来者。

在人类知母不知父的野蛮时代,把狼这种勇猛智慧的生灵作为父系的祖先一点都不奇怪。

在5千年前辽西红山文化中,熊,龟,鸟和母系的祖先一起供奉在神殿里,同样反映着人类早期的类似认识。

在蒙古人来到草原之前,无论匈奴人,鲜卑人,柔然人还是突厥人,草原战士都用狼作为他们的图腾,用狼头做他们的战旗。

因为就是狼教会了草原牧人如何在这蛮荒的草原顽强生存,战斗,繁衍。

狼,是草原牧人永远的对手,也是永远值得崇拜的老师。

草原牧人与狼对话的方式,不是供在神坛上膜拜,而是与之拼死战斗。

战胜狼,杀死狼,才是对狼最大的尊敬,最大的爱。

就如同铁木真和札木和,他们是一生的安达,也是永远的对手,他们之间不需要虚假的怜悯,不需要无聊的施舍,不需要谦恭礼让,那是与奴隶之辈对话的方式。

他们是战士,自由的活,光荣的死才是他们的人生。

巴根台已经无数次和狼进行过生死对话,却是头一次射杀狼王,饥饿的狼群一拥而上,瞬间就把老狼王分食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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