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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他的话,鞋子里,秦深深那拱破丝袜裸露在外地拇指反射性地勾了勾,心里却是暖暖的。
她都不知道,原来他这么关注她呀!
(*^__^*)嘻嘻……
那双粉红的麦兜拖鞋,是她搬来后,他不知从哪儿买来的,说是长得像她就顺手买了,虽然她一直不太明白,她到底是哪一点长得像一头猪。
其实她本来是想,屋子里装了地热,赤脚走都没问题,干嘛还要费事穿拖鞋呢?可是,有人就是见不惯屋子里全是她一个又一个热气腾腾的脚印呀!
有时候想想,和一个有洁癖的人相处,也是挺痛苦的。
见她这么坚持,秦深深也就随了他,在玄关的矮凳上坐下,享受他的服务。
今天这双高跟鞋,是他替她挑的,可是他知道,她穿着并不习惯,就像那身旗袍。
她打骨子里就不觉得自己适合打扮成这样,所以就算其实她身上的那件旗袍才是独一无二的正品,她也会觉得那是山寨货,就像今晚她在晚会上表现的那样。
其实她根本就不需要担心,更不需要逃跑,要不是顾倾城酒精过敏闹得现场一团糟,他敢保证,到最后颜面尽失的只会是蓝馨颜。
那天晚上,在她家院子里,他对她说,他有恋足癖,其实并没有骗她。
他确实很喜欢她的脚丫子,小巧玲珑,看起来比他的手掌还小,她的脚背很高,弧度很优美,她的是个脚趾头,个个圆润光滑,看起来Q弹可口,看着她的脚,他就会有种把她扑倒的冲动。
变-态么?嗯,他从不否认这一点。
所以,为了防止自己真的对秦深深做出什么禽-兽不如的事情来,他找了个十分冠冕堂皇的理由,拒绝一切有可能和她的脚亲密接触的可能。
他的动作很轻柔,直到他把她的脚放回到地上,秦深深感觉自己的脸还是滚烫滚烫的。
其实这么多天来,她还是无法很准确地定位他们之间得关系,虽然他很明确地说,要她做他的女朋友,可是,说实话,并没有多大实感,他对她,好像一如既往,除了同处一间屋子以外,他们的相处模式,跟之前的相比并没有多大的变化。
可是现在,她终于有些明白了。
其实爱情,并没有像小说里描写的那样天崩地裂轰轰烈烈,真正的爱情,是舒适而不尴尬地沉默,就像她和杜助理,可以打打闹闹,可是也能像现在这样,就算不说话,也不会觉得难受。
当然,如果他愿意每天都像刚才那样,说肉麻的情话给她听,她也是不会介意的。
说起他之前的那段真情告白,有几件事,秦深深觉得自己有必要说明一下。
“杜助理,你之前说的都是什么时候的事呀?为什么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脚上蹬着杜默琛刚给她穿上的拖鞋,秦深深蹦蹦跳跳地跟在他身后,心情很好。
“大概是……十七年前的事情了吧。”
“十七年?”
秦深深掰了掰手指,“那我不是才六岁?!
杜助理,原来你这么早就开始暗恋我了啊!
哎哟我去,你怎么这么重口呢?讨厌!”
“秦深深,你说讨厌的时候能不能别用一直抖眉毛?”
看起来跟蜡笔小新一样,贱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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