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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思哲成了江正大学古汉语文学专业的研究生,他进校的渠道让很多冲杀独木桥的人羡慕甚至愤恨,但不得不令人服气的是,他很勤奋,而且很有传统国学的造诣,他的成绩很优,第一个学期就让何思进对他刮目相看了。
他个性张扬,率真好动,又从骨子里排斥别人的友善而很不合群,他的同学则大都把这种形单影只的落寞解读为一种时尚,一种酷。
程思哲很享受独处的感觉。
这种享受,这种喜欢,倒不是因为它富丽堂皇的建筑构造,而是校园的最深处那几株上了年纪的梧桐树,那向校园的更深处延伸的、用鹅卵石铺成的、幽静的小路,还有那挂满了青苔的假山怪石,以及枝头上栖息的鸟雀。
他觉得,这比那些钢筋混凝土结构起来的现代文明更亲切,更含蓄,也更有深度,而且,它们,可以让他引发出一种对“家”
的眷恋。
“程思哲!”
一个厚重而急躁的声音从程思哲的背后传来,一瞬间吓跑了程思哲所有感怀的思绪,回头一眼看到了那个“熊壮”
的身躯——宋江明。
程思哲喜欢他的简单透明,喜欢他的肝胆相照,喜欢他的粗中有细。
其实,人,有时候是不能不相信缘份的,宋江明的粗犷和程思哲的张扬很难放到一起比对,但是在程思哲的回国后,宋江明真的成为他生活中那种不可或缺的次主角。
程思哲看着眼前的大块儿皱起眉头,“我……我在walking(漫步)!
你怎么这么没礼貌,突然就跑出来吓人!”
宋江明一撇嘴,“装模作样!
就你心里想得那点儿事儿我还不知道,我帮你问她了,白搭,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what?”
程思哲吃惊地看着他。
“哥们儿我旁敲侧击地帮你问了,人家对你不感冒!”
“感冒?她到底是感冒了还是没感冒?”
“哎呦!
你这么这么笨呐,我的意思是说,戴晓萌对你没那意思。”
这回程思哲听懂了,他早有心理准备,知道人家姑娘不可能那种轻易就喜欢上自己,但是他和自信自己的魅力和耐心,一定会赢得她的芳心。
“她怎么说?”
程思哲稍显扭捏。
“她怎么说已经不重要了,哥们,在中国拿下一个女孩可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搞定决的事儿!
咱国产美女大多数都是好姑娘,不像你们美国的浪妞……”
程思哲顿时脸色一沉,他很不喜欢国人对美国人的误解,更不高兴宋江明把他归为美国人而非自己人。
宋江明看在他要变脸,赶紧闭嘴了,“你也别难过,不就是失个恋嘛,没什么大不了的!”
程思哲苦笑,“嘿!
哥们儿,你有没有搞错,我还没开始恋呢,怎么失啊?”
他是很失落,但根本就看不出丝毫的危机感,这跟“自信”
无关,或许这就是从他的洋爸爸那里得来的一种宽松的心态,凡事都会退一步思考问题,做每件事之前都看似是志在必得或兴趣盎然,而做过这件事情之后,不管成功或者失败,都不会太过于兴奋或者冲动。
“看来,我要继续加油喽!”
他说。
宋江明不可思议地看着他,“这就是传说中的越挫越勇啊,嗬,人家美国人就是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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