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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一个级别?哼!
小雷斯还不够格!”
巴尔库夫斜瞅了那巴尔一眼。
“……”
“小雷斯是个认准了目标就一条道走到底的笨蛋——不过他又比笨蛋多了个脑袋,能不断调整自己达成目标的方式。
所以咯!
小雷斯做佣兵是最适合的,不关注过程只注重结果,”
见我们不理解,巴尔库夫解释道,“他没那么多骑士精神教会信条之类的束缚,只要完成目的就好!
——多优秀的佣兵啊!
可惜被希罗尼那个混蛋抢先,硬塞了乱七八糟的东西进去!”
“雷斯可是很正直的!”
我不满地插嘴道。
“老子又不是说他卑鄙,只不过小雷斯比那些正统骑士的死板脑袋灵活得多!”
“哦……”
说句心里话,还是不怎么明白巴尔库夫意思的说,不过——回想在以前风骑团的日子,与利夫队伍里那些正统骑士比起来,雷斯确实不一样,虽然他和骑士们都很正直,但雷斯似乎确实像巴尔库夫说的那样,执行任务啊,汇报工作啊,都灵活得多。
“啊?!”
阿萨忽然怪叫道,“难不成大叔你想他来接替你做凯西尔城主?!
让红眼的做佣兵王?也太离谱了吧?!”
“不可以么?”
巴尔库夫瞪了他一眼,“老子还能活多久?十年?二十年?现在凯西尔就靠老子的名号撑着,老子死了,这个凯西尔城还会是中立自由城市么?!”
“可是,那让雷斯来接替你也太——”
我忍不住说,“雷斯那么年轻——”
“是啊,那么年轻,本来以他的资质,老子只要调*教他一两年,绝对够资格的,可恶,竟然比我死得还早!”
巴尔库夫再次重重地叹了口气,又拿起酒瓶猛喝起来。
是的呢,如果雷斯还活着,现在应该是风骑团的副团长了吧?依照迦娜姐那不喜欢杂事的性格,直接让位给雷斯做团长也说不定。
唉。
为什么你走的那么早……
不由地,我也默默地陪巴尔库夫喝起了酒。
“算了,不聊那个大混蛋了,喂!
大叔,你这箱酒花了多少钱?我怎么觉得把你这个城堡卖了都买不来?”
阿萨拿起酒瓶,恰到好处地转移了话题。
“哈!
老子哪买得起?这酒是白老大送的——本来是白随云带来给他的,结果白老大临时决定回东方,于是酒就归我了!”
“……白老大到底多有钱?那么珍贵的酒就这么随便送人?”
阿萨惊讶。
“他们有钱是不假,不过据白老大说这个酒在他们那边不值钱。”
“嗯?怎么可能?!”
“我也是听白老大说的,他说他们东方粮食产量很高,那个粮食好像叫——道米?还是稻米?忘记了,反正不像我们这里的小麦一年只能收获一次,那东西产量比小麦高,一年又能收获好几次,总之呢,就是说东方粮食多得吃不完,所以他们就拿粮食来酿酒,结果好多酒存了几十年没人喝——真羡慕,竟然酒都能多出来没人喝——然后就有人把游牧民族制作烈酒的方法加以改良,发明用几桶酒酿造一瓶的精制酒的方法。”
“东方人真——”
阿萨挠了挠头,“真不知道该怎么评价他们,说吃饱了撑得又好像有些不对——他们这么做了简直是浪费,不这么做,那些酒没人喝好像还是在浪费——哪里像我们这里,面包都吃不饱,很多时候要吃块茎,酿酒也只能用水果……差距好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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