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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了!”
孙二叔拍了拍自己后背包裹,一脸的干劲。
山民大都面黄肌瘦,孙二叔也不例外,常年吃不饱,山民的身材个子发育自然也好不了哪儿去,他二十出头的年纪,看上去还不如前世的初中生来的结实有力。
“烧什么热水?浪费时间!”
孙二叔看着孙恒的动作,撇了撇嘴,伸手把墙上的一把长枪和一柄磨得锋利的猎刀取了下来。
“喝热水,不容易生病。”
孙恒依旧慢条斯理的做着自己的动作,甚至还花时间整理了一下自己的头发:“二叔最好也多喝热水,不过是浪费点时间。”
“有那功夫,搂婆娘在床上躺着多好。”
孙二叔翻了翻白眼,拿起孙恒的猎刀来回舞了舞,倒也气势十足:“你那陷阱不知道有没有猎到东西,马上就入冬了,不存点东西,今年冬天又要难熬了。”
“二叔应该不缺东西了吧?”
孙恒看着身前的陶壶,默默发呆:“我记得咱们今年猎的东西不少了。”
“大丫想要身新衣服。”
孙二叔眨了眨眼,扫去眼角的涩意:“她的衣服太小了,再说冬天穿着也冷,去年她的手都冻坏了,我准备买些棉花,让孩他妈给她缝一身。”
孙恒默然,拿出碗来用热水冲了一遍,这才再次满上,同时拿了一块腌好的肉,放在火上轻轻烘烤。
“二蛋。”
孙二叔咧着嘴在孙恒身边蹲下,一脸好笑的看着他的动作:“我发现,自打你病好了之后,你真是越活越……那什么了,就跟个财主老爷似的。”
“我是活的爱惜。”
孙恒面无表情的开口:“那场病能扛过来,是我命大,我可不想再来第二次了。”
“你福大命大。”
孙二叔笑着开口:“以后肯定会有好日子的,对了,你看大丫怎么样?要不然让她跟你一起过日子吧?”
十岁,这里的人已经开始谈婚论嫁,而且都是三两语就定了下来,孙恒也已经习以为常。
不过习以为常,不代表他就能接受。
“不了。”
孙恒默默摇头:“我托张家大伯在镇上帮我找个活来着的,万一找到了,我就得去做几年学徒,可不能耽搁了大丫。”
“镇上的活,哪有那么好找的?”
孙二叔依旧不死心,竭力推销着自家的闺女:“而且,外面人生地不熟的,还是自家好。”
孙恒没在搭腔,只是默默摇头,喝了碗热水暖了暖肚子,起身端了盆来,洗手准备吃肉。
因为关注卫生的原因,孙恒要比小山村的其他人显得白净一些,尤其是一双手,几乎没有什么老皮,被孙二叔戏称,比女人的手还要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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