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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的夏天分外地热。
街上的灯虽然亮了,胡同口那卖酸梅汤的还像唱梨花鼓的姑娘耍着他的铜碗。
一个背着一大篓字纸的妇人从他面前走过,在破草帽底下虽看不清她的脸,当她与卖酸梅汤的打招呼时,却可以理会她有满口雪白的牙齿。
她背上担负得很重,甚至不能把腰挺直,只如骆驼一样,庄严地一步一步踱到自己门口。
进门是个小院,妇人住的是塌剩下的两间厢房。
院子一大部分是瓦砾。
在她的门前种着一棚黄瓜,几行玉米。
窗下还有十几棵晚香玉。
几根朽坏的梁木横在瓜棚底下,大概是她家最高贵的坐处。
她一到门前,屋里出来一个男子,忙帮着她卸下背上底重负。
“媳妇,今儿回来晚了。”
妇人望着他,像很诧异他的话。
“什么意思?你想媳妇想疯啦?别叫我媳妇,我说。”
她一面走进屋里,把破草帽脱下,顺手挂在门后,从水缸边取了一个小竹筒向缸里一连舀了好几次,喝得换不过气来,张了一会嘴,到瓜棚底下把篓子拖到一边,便自坐在朽梁上。
言归正传。
春桃进屋,向高已提着一桶水在她后面跟着走。
他用快活的声调说:“媳妇,快洗罢,我等饿了。
今晚咱们吃点好的,烙葱花饼,赞成不赞成?若赞成,我就买葱酱去。”
“媳妇,媳妇,别这样叫,成不成?”
春桃不耐烦地说。
“你答应我一声,明儿到天桥给你买一顶好帽子去。
你不说帽子该换了么?”
向高再要求。
“我不爱听。”
他知道妇人有点不高兴了,便转口问:“到底吃什么?说呀!”
“你爱吃什么,做什么给你吃。
买去罢。”
向高买了几根葱和一碗麻酱回来,放在明间底桌上。
春桃擦过澡出来,手里拿着一张红帖子。
“这又是那一位王爷的龙凤帖!
这次可别再给小市那老李了。
托人拿到北京饭店去,可以多卖些钱。”
“那是咱们的,要不然,你就成了我的媳妇啦?教了你一两年的字,连
自己的姓名都认不得!”
“谁认得这么些字?别媳妇媳妇的,我不爱听。
这是谁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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