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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予终于还是将晗初逼走了。
用伤人的话语,逼着她随云辞去房州。
临行前,沈予特意遣人回了一趟文昌侯府,取过晗初的卖身契,在她面前撕得粉碎。
“你随挽之走罢,从此以后,好自为之。”
他竭力使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平稳缓和,没有怒气,没有悲哀。
晗初犹自不敢置信,望着被撕碎的满地纸屑,无言以对。
她没有想到,沈予竟将她的卖身契都撕了。
晗初的这副表情狠狠刺激了沈予,他别过脸去,只用余光看她:“你这是什么鬼样子?还想留下?是嫌我被连累得不够?走了也好,你在京州的旧情人太多,恐怕终有一日纸包不住火。”
闻言,晗初只是抬眸打量着沈予,表情莫测,仍旧沉默以对。
沈予仍旧不拿正眼看她,但全副注意力仍在她身上。
他不知道自己是在期待什么,期待晗初会执意留下?还是期待晗初能看穿他在口是心非?
他拿不准她的心思。
他只知道要一直看看她。
从今往后,看一眼,少一眼。
一迟再迟、一错再错,这是他注定的下场。
“挽之与我情同手足,你在他身边好生侍奉,莫要让人觉得,小侯爷我调教出的人没有章法。”
沈予违心地告诫着,刻意装出冷漠的样子:“不许再想着赫连齐,也不要再与醉花楼联络。”
言罢他又自嘲地笑了笑,低声自语:“其实有挽之在,你迟早会忘了赫连齐。”
沈予自问这句话已说得足够低沉,可还是教晗初听到了。
他瞧见她睫毛上落下两颗晶莹的泪珠,而后忽然盈盈一拜,对自己重重磕了一个头。
无需任何言语,沈予已明了晗初的意思。
此情、此景,与醉花楼失火那夜何其相似?那时她也曾对风妈妈郑重叩首,以谢教养之恩。
而如今,他在拥有她短短百余日之后,也受下了她的如此大礼。
两次的滋味,大不相同。
其实是该欣慰的,他看重的女子拥有一颗七巧玲珑心。
虽说他对她冷嘲热讽,出语刻薄,可她还是懂得了他的意思,只是她不懂他的心思。
沈予终究按捺不住这最后的离别一刻,看着地上深深俯首的倩影,脱口而出一个问题:“晗初,在你心里,当我是什么?”
晗初闻言缓缓从地上起身,沉吟片刻,走至案边提笔写道:“您的恩情,没齿难忘。”
沈予见字笑了,笑得有些不知滋味。
他还能说什么?
面前的少女,喜欢过赫连齐,钦慕着云辞,对他却唯有没齿难忘的感激。
说起来这算是最最虔诚的态度,然而也是最最浅薄的感情。
这才是最伤人的,“感激”
只是个幌子,在她心里,只当他是陌生人。
可笑的男人自尊在心里作祟,促使沈予假装满意地笑了笑,回她一句:“也算你有良心,不枉小爷我疼你一场。”
晗初将眼中氤氲的水气忍了回去,抿唇浅笑,再次指了纸上的那四个字——“没齿难忘”
。
瘦金体,侧锋如兰,与某人的笔迹如出一辙。
沈予的视线从纸上移开,淡淡落在晗初面上,看了她很久,才从袖中掏出一把匕首:“虽然你我的情分短暂,但毕竟相识一场,这匕首是我偶然得之,便赠予你防身好了。”
言罢还不忘再调侃她:“你好歹也是南熙第一美人,可要谨防登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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