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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离他窗台不远处的小树林里。
她很漂亮,但是说起来,她不算他见过的最漂亮的女孩,穿得也很朴素。
一件蓝白条的t恤,一条浅色的牛仔裤,一双白色的帆布鞋,一看就是普通人家的孩子。
她把头发随意地扎了个马尾,露出白希的脖子。
为了方便,她也把衣袖卷到了手肘以上,露出纤细的小臂。
她蹲坐在地上,笑嘻嘻地看着围在她身边的几只小狗小猫,从书包袋里拿出一些食物,一一分给它们吃。
又拿出一个小碗,倒上一些牛奶。
庄晟天这段日子在忙论文和答辩,所以留在宿舍,待在窗口的时间比较多。
当这个女孩第一次来到这片树林里时,他就注意到她。
那天,庄晟天也是坐在这个窗口,正在想着去w市如何发展的事。
然后,她闯入了视线。
活泼的女孩,即使只是孤单一人,也开心地在林子里蹦跳着。
这里很偏僻。
以前会有些谈情说爱的学生跑到这里来,被人举报后,就几乎没人再来了。
倒成了流浪小动物们聚集的地方。
她应该是刚入学不久的新生,在学校里随处参观。
他以为她随意地走到这里,觉得没意思自然不会再来。
没想到,第二天她又来了,还带着喂食的碗和食物。
之后也经常来。
有时是饼干,有时是火腿,有时是拌饭。
每次喂食完,她都会很细心地收拾掉地上的残渣。
她不是最漂亮的,家境也不见得好,对小动物的爱心也不是只有她才有,但他就是觉得她很特别,很吸引他,一次次地在这里等着看她,一次次地为她脸上灿烂的笑容感到心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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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辩结束,庄晟天马上就要离开这个学校了。
这天,在窗口,他又看见了她。
她正趴在石桌上,好像睡着了。
一群吃饱喝足的小动物围着她,乖巧地趴在她的脚边。
阳光明媚,斑驳的光影在她身上竟圈成了光晕,朦朦胧胧的,像林中仙子般不真实。
去见见她,去见见她!
有个声音不停地在心里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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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这是唯一的机会,以后再也见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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