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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那个吟游诗人也被他找到,当作猪狗一样养在猪圈里,玩了一年多的时间,最后他看不下去,直接鞭打到死,让人把他的尸体丢在野外喂动物去了。
而弗雷斯的发迹之路也颇为传奇,不仅有极佳的运气和血腥的阴谋,也夹在了不可缺少的香艳画面,就是香艳的画面有点多。
总而言之,弗雷斯要是写自传的话,完全是一本yy小说,如果写得仔细写实一点,甚至还会被和谐掉,毕竟里面不和谐的场面实在有点多。
少年弗雷斯很明白自己的处境,如果他再不发奋努力,一辈子就只能成为像父亲那样的酒鬼。
所以他在十五岁的时候就到处去游学,在二十岁的时候,就以某位学者的弟子的身份开始混迹于上流社会,结交各种贵族朋友。
当然他结交得最多的还是那些上流社会里欲求不满的贵妇,她们不在乎金钱,只要能够让她们满意,就能从她们那里得到满意的回报。
只不过这样还不能让他满意,在成功勾搭上一个饥渴的贵妇以后,他们联手杀害了女人的丈夫,霸占了那个倒霉商人的家产。
然后莫名其妙的,女人暴毙身亡,身为她新丈夫的弗雷斯就接管了她的遗产。
接下来,他陆续结过几次婚,妻子都陆陆续续死亡,同时也为他积累了大量的财富。
在死鬼父亲死后,按照退位继承的传统,他获得了低一层的贵族身份,成为了一名最低等爵士。
没有封地,又是最低等的爵士身份,基本上贵族的宴会是不会收留这种乞丐的。
但是架不住弗雷斯的钱多,他成功打进上流社会的中心,结交到了更多有权势的人。
在金钱和男色的攻势下,那些贵妇纷纷沦陷,成为他的一个可利用的棋子。
之后的事情就有点向着正面发展的意味了。
在众多棋子的帮助下,他顺利的获得了纳德王国出征的军权,指挥着部分军队打了几次漂亮的胜仗,积累了一些军功。
在那些女人的掩护下,他顺利击败数名强敌,得到了第一块封地,也就是后来闻名大陆的萨哥斯。
老实说,他还是要感谢自己的父母,如果不是从他们那里继承了优秀的基因,获得了引人注目的外貌和让他自豪的本钱,他根本没办法这样快速崛起。
当时那里只是一座徒具空壳的大城,为的是稳固统治,实际上是一座大型的军事要塞。
但是事实证明,单纯的军事要塞根本行不通,很轻易的就被敌军攻陷。
在弗雷斯的细心经营下,萨哥斯逐渐成为一座繁荣的城市,富裕得让很多人都垂涎三尺。
而弗雷斯靠自己的实力证明,他并不是一个草包,在商贸活动繁荣到一定程度以后,他并没有被眼前的大好形势冲昏头脑。
从小在别人的嘲笑和歧视中成长的他,更知道人心的险恶,而且也格外珍惜目前得到的一切。
在有了足够的钱以后,他就开始着手建造军队,等到第一批敌人到达的时候,他已经拥有两千人的队伍,加上临时招募兵勇,一共三千多人合力击败了来犯的五千人大军。
不仅如此,这支侵略部队在率领三千残部回去的时候,还遭到弗雷斯伯爵战前就埋伏下的陷阱,再次损失了八百多人才逃脱。
经此一役,别人再也不敢小看这个名不见经传的年轻爵士,而他曾经的花名也被现在的累累军功所掩盖,成为让人仰视的存在。
而他的爵位也一路攀升,最终在三十岁的时候成为了年轻的伯爵,也是纳德王国的铁血伯爵和财富伯爵。
踩着累累白骨上位的弗雷斯,有着别的贵族难以企及的心智和眼光,以及那蔑视一切困难挑战的信心。
他不畏惧别人的挑战,即使是最亲近的人背叛,他也能泰然自若的组织反击,并且最终取得胜利。
这源自他屡次胜利积累的信心,只要内心足够强大,就不畏惧任何事情,他虽然还没有达到这种程度,但也远超一般的贵族,成为纳德王国举足轻重的人物。
即使是国王都不敢小看他,因为任何小看他的人都要付出代价,这是很多人用生命证明过的事实。
“尊敬的伯爵大人,您的招待实在是没有任何可以挑剔的地方,我们在此享受到了超出我们身份的尊贵待遇。
过来之前,威廉团长有过指示,我们出行萨哥斯城期间,将负责保护伯爵大人的安全,并且尽我们所能的满足您的任何需求。
如果您有什么需要人去做的事,尽管吩咐我们,只要不违背骑士精神,我们都会努力去完成。”
王风客客气气的回复。
虽然语气依然平淡而有分寸,但是说出来的话中却带有一丝丝讨好的意味,这让弗雷斯伯爵感到十分满意。
孟子滕文公下仲子,齐之世家也。从一无所有的小角色到成立一个富可敌国的经济帝国,三代培养一个贵族,可他却用一代人的时间便做到。书友群140400797欢迎大家一起探讨并提出宝贵的建议来改善小说内容,没准你就是其中一名主角。求各位好心人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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