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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三章三年逃亡(第3页)

试想,人在世间,已当不成了一个“人”

,他还能做什么?

可是此际毛丰源不得不逃亡。

因为他杀了靳云鹏。

靳云鹏乃皖系军阀的大将,靳云鹏一死,皖系军阀必会大受打击,为日后国民政府收编皖系军阀做出了贡献。

这不能不说是毛丰源之功。

毛丰源到戈一击之功。

毛丰源那一颗石子功劳。

当然,方树峥也因此决不会放过毛丰源的,决心要将毛丰源追杀万里、挫骨扬灰。

他自有布置。

毛丰源呢?他现在唯一要做的事是:逃!

只有逃才能不亡。

为了不亡而逃!

毛丰源杀了靳云鹏的事,很快就遍传天下;有的人说毛丰源大怛,有的人说毛丰源好胆,但几乎人人都认为毛丰源胆子虽大,性命难保。

性命难保是一回事。

但人生里总有些事,是杀了头都得要做的!

至少对毛丰源而言,这就是明知不可为但义所当为的事,要是重活一次、从头来过,他还是会再做一次的。

而且,至少到现在,他还没死。

他还没死,他只在逃。

他逃出上海,逃到武汉,逃到扬州,逃过黑龙江,逃到吐鲁蕃,买舟出海,隐姓埋名,逃上高山,逃入深谷,如是逃了三年。

整整三年。

三年岁月不寻常。

扁阴荏苒,就算十年也只是弹指而过,但在逃亡之中的一千个日子里,风声鹤唳,杯弓蛇影,吃尽苦中苦,尚有苦上苦,那种岁月不是人过的。

那种日子不是未曾逃亡过的人所能想像的。

为了“不露痕逝”

,就连一身绝艺,也不敢施展。

为了“忍辱负重”

,空有绝世之才,却受宵小之辈恣意折辱讪笑。

为了“真人不露相”

,以至天下虽大,无可容身,惶惶、席不暇。

就这样空负大志、忍侮偷生的活了三年。

这是为了什么?

这都不过是毛丰源自找的。

是他手上一颗石子所惹的祸。

是他一念之间所做下的事。

对一个在逃亡的人而言:逃亡本身还不是最苦的,究竟何时才能结束这无涯的逃亡岁月、恢复一个自由自在之身呢?这答案可能永不出现,这才是逃亡最令人绝望之处,这使得受尽风霜的毛丰源,作下了一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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