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云兮若第一次见到温泠弦的时候,是在那年接近暑假的夏天。
他突然转学到了这个南方的小镇。
小镇的位置很荒僻,没有外面世界的繁华,这里到处是绿色自然的乡土气息。
他的到来,对这里人来说,充满了好奇和新鲜。
那一天,从学校,到狭窄的街巷里,不停的响着关于他和他母亲的私语。
“听说没有哦,镇上来了户新人家。”
“哎呦,听说啦!
还是开着小轿车来的嘞……”
“他们就住在前几年刚盖好的那栋两层的小楼里,我中午去看啦,车都停在外面了。”
“欧呦,真是古怪的很嘞,他们有钱的城里人搬来这里做什么诶?”
“嘘嘘嘘,你听说没有,是个女人带着个小伙子来的,保不成是做什么事情啦,在城里混不下去才来的。”
人们若无其事,小声的讨论着,带着羡慕和嫉妒的恶毒揣测,笑的咯咯作响。
她从教室里看到他第一眼的时候,就很讨厌他。
那个少年,他穿着干净的白色短袖衬衣,衣领被洗的微卷,优质的布料发着混润的光泽,胸前织着手工做的兰花暗纹。
他的五官是清秀的那种,高挺的鼻梁,清澈的眸子像擦的干净的玻璃那样,轮廓柔和却很清晰,如同裁剪流利的绸缎缝制成形的样子。
没有攻击性,很容易让人因为这样奇异的亲和力而喜欢他。
但是又边角分明,多了些男生的英气,少了女生的秀气。
他淡淡的微笑着,整个人融在阳光里,带着暖洋洋的光晕,可是并不会像漫画里的美少年那样给人不真实的感觉。
“大家好,我的名字是温泠弦。”
他的声音是她所听过的最好听的声音,从没有一种声音,就像是诗人笔下的古琴那样,安静,悠远,温柔,纯净,让人忍不住去闭上眼睛一遍遍的回味。
所以……她讨厌他。
这种感受,就好像是大街上生活在下水道里的老鼠望着窗户里趴在牛皮沙发里睡觉的猫一样。
有多向往,就有多嫉妒。
差距越是巨大,越是想要嘲讽。
因为这个世界,极点之间永远不会交错,就像南极和北极。
闷声的在纸上划着铅笔的笔尖,发出嚓嚓的生响。
低头不想看他,心情莫名变得很糟。
叭——
得到了一张神奇的末日船票,却是来自众神国度的超级科技。接触手机之后,化作一个应用,名为神国通道,可以打开一条通往众神国度的通道。这里有魔法也有科技,主角往返于两界之中,走上了逆袭的路程。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手机里面有异界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灵魂意外被传送到天域大陆的易大师,醒来后竟发现自己成为一个宗门的外宗弟子。而自己丹田竟被人击碎,无法修炼。只不过,丹田破碎没法修炼?没关系,我有冥想。剑招不强?没关系,我有阿尔法突袭。血统太弱怎么办?还是没关系,我还有高原血统。于是,易大师的到来,将在天域大陆挑起一场血雨腥风。...
污染严重的21世纪,空气只有雾霾,没有灵气。修仙者穿越到了隋末,虽然身份是个赘婿,上有暴君杨广,下有瓦岗寨刁民,但是这里有新鲜空气,空气中有丝丝灵气,这就值了。雄霸天下,改变历史,先从调教不肯圆房的妻子的赘婿生活说起。(诚求推荐票加入书架)来到大唐的村官二百万字完本,预先了解吴笔闷骚风流的小说风格,欢迎阅读。...
我是一名盗贼。在这个宗门林立,世家繁杂的世界里,他们珍藏着的珍宝丹药高级战技,无一不被我视为囊中之物。质疑我的实力?愚弄我是废物?一个冷血技能,就是100的暴击效果,这可是双倍的伤害。一个潜行让我来去无踪影,让你对我毫无所觉。天才?妖孽?全都是我的垫脚石!...
朱健一穿就成崇祯皇帝,但却乐不起来,大明王朝已经腐朽没落,内有遍地义军,外有金军铁骑叩关,而他只有苦逼的十七年寿命。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请勿模仿。...
看(战狼)电影的陈锋,穿越到了我是特种兵系列的世界中,并且获得了万物融合系统。融合候鸟磁场锁定技能利用地球磁场定位,与射击器械配合使用,到达百分之百的精准度。融合猎豹高速移动技能拥有猎豹的速度,在移动射击配合,到达神乎其技的境界。融合鹰眼视角技能,可以在夜里如同白天一样清晰,超远距离的视角,是成为特种兵的必备融合牵牛花的攀爬技能任何树木或者建筑物面前,宿主都能如履平地,讲高空利用到了极致,对于特种兵制高点的占据,将具备得天得厚的作用。安然想不到世上真存在超级英雄。叶寸心我以前不懂事,我错了,那个订婚能不能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