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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弗雷用肯定的语气说:“而且领主大人也从来不打狮子。”
“对!
我知道,而且他还不打乌鸦,”
鲁瑟嗤之以鼻,“那小鬼在害怕。
真搞不懂这种尿裆的小子是怎么混进铁鸦军的,”
他掏出东西撒尿,“我敢打赌,这小子一只老兽都没带回去过。”
他的声音像一盏子破锣,越说越响。
“暂且不说那小子很有本事。
你看他今年有多大?”
安德烈平静地问道:“你感觉自己得比他得大多少?”
“也就大个十来岁吧。”
鲁瑟装作漫不经心,实际上知道他想说啥。
“所以你这十来年都干什么去了?人家十几岁跟你同衔,”
安德烈冷冷地泼了一句,“你跟我同岁,鲁瑟,我们都三十三岁。
而我,明天就要做副官了。
你有那个时间吹牛,不如回去好好砍砍桩子,知道么?”
艾弗雷紧盯着鲁瑟的表情,还有双腿间几寸的丑陋小玩意。
鲁瑟从入伍开始一直到现在,十几年的时间还是个上等军士,完全是因为他太聪明。
连续几次危急的遭遇战,他总能活到最后全身而退,绝非是勇敢,全都是因为跑得快,而且从不把后背留给野兽。
所以没有哪个上司喜欢这样的聪明人。
但鲁瑟今天表现的很悠然自得,因为这地方寸草不生,向来抓不着什么东西,也就是偶尔出现个蜥蜴、小蛇之流,打死之后捡都懒得捡。
鲁瑟脸色发青,悻悻然地说:“那谁知道呢,没准是他干过哪个领主的女儿也说不定。”
艾弗雷还是有点害怕,他加入铁鸦军的年头挺久,算上当侍卫的时间已有九年,还从未深入过灰地以外的地方。
传说此处是上古战场,人类与巨人为生存搏斗的最初之地。
西土只要靠近大海的地方全都满是雾气,此处也不例外,迷迷茫茫的全是白烟。
然而越往深处,白雾越是密集,偶尔沼地里还有白秃秃的石块子,看起来就像腐烂多年的骨头。
没人能了解这种地方,因为过于靠近迷雾。
傻子都知道,靠近迷雾就等于自取灭亡,洪神想把这儿变成海,这儿就不可能再有土地。
雾越来越浓,起初几米外尚且看得清楚,现在三步以外既不能见人。
现在是白天,有雾的地方只是潮湿,但到了晚上,就会变得跟冰雪之境一般寒冷。
泥地里散发着土腥味。
每走一步,艾弗雷都感觉雾气从耳边吹过去,走的越快飘来得越多。
他感觉到脚趾已经粘上了不少泥巴,尽管脚下踩的是厚实的牛皮靴。
继续走了许久,雾气开始转淡,艾弗雷稍微放下心来,因为这代表他们离海湾远了,但同时也意味着那个握着长剑的年轻人离他们已有一段距离,再往外走,就是从未有人踏足过的新地域。
“别担心,艾弗雷老弟,”
老队长看得出他的恐惧,“这地方我几年也来过,什么都没有,我们一直走到西面的尼福尔河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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