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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茂一会得抱走,你别反锁,一会我给他开门抱孩子。”
“好。”
阮阮站在一边思忖了半天,才琢磨出一个正确开口的模式,“安燃……”
“恩?”
安燃拿着勺子转头,一脸的不解,“借钱吗?怎么这个表情?”
“不是,我一直以为你和金木谣会在一起……”
“你怎么感觉的?”
“她看起来很喜欢和你在一起玩,小香吃醋了吃了好几年,而且她对你也很特别。”
安燃用勺子在她脑门上敲了一下,留下一圈白色的米糊印,“你是想问我她是不是和霍朗重归于好了吧?”
“不是,我真的是在关注你的个人问题,你都33岁了,现在事业也很稳定,也该成家了。”
现在的安燃和以前那个有些温柔的痞气的小男人不一样,他也穿白衬衣,黑西裤,身姿挺拔,没人能看出来他有半只假腿,乐观积极而有朝气,会是很多女孩子喜欢那一款,安燃眯了眯眼睛,“她和霍朗有没有好我不知道,我没那么八卦,她和我的话只是朋友,霍朗是我的朋友,我怎么可能对他前妻下手,显得太没有人性了,再说她从来都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喜欢小鸟依人的,不依人只小鸟也可以,短粗胖一点也没关系,总之不喜欢长手长脚的衣服挂。”
“你好肤浅啊,只看外表吗?”
“也不是,看内心的话我喜欢没有我聪明的,会依赖我的,她人精呢,过日子还要斗智斗勇,多累,况且她好像根本就不喜欢我,我觉得她是那种如果喜欢谁肯定藏不住要说的人,胆子很大又直来直去,只能明恋,暗恋不像她。”
阮阮若无其事的点点头,“那小香呢?”
安燃无奈的笑了,“别闹了,他是个爷们。”
“他好像喜欢你。”
“喜欢吧,不收费。”
安燃离开后,阮阮回到卧室拉开梳妆台的抽屉,拿出一个圆形的小木盒,打开来,月光下,一枚泛着温润光泽的指环安静的搁在里头,还有一只在黑暗里也掩饰不住光辉璀璨的钻表,它们的下面,压着一个紫红色的小册子,是她的离婚证。
她的决定是对的吗?
现在的霍霆以为她身在幸福中,他在认真的过自己剩下的生活,虽然他的背影看起来仍旧落寞,可是笑容也很多,她偶尔会带着喃喃“一不小心”
的和他遇到,她能看到他眼里那若隐若现的欣喜若狂和满足。
而霍朗呢?他什么样子?阮阮不知道。
他们离的很近,一墙之隔,可很难相遇,今天看到时,他换了一个很潮的发型,他身边还有一个他曾经生死相随的相爱着的女人,至少看起来是比和自己在一起是要轻松许多。
她知道,他一直没有离开中国的原因不是仅仅是为了喃喃,也是为了霍霆和他母亲,为了失而复得的亲人。
有人说,当你真正懂得了爱情,就会原谅了那颗心非他不可,而现实生活却给你了更好的选择。
她小心的收好那些珍贵的回忆,下一次夜深人静的夜晚,还可以拿出来看。
那天晚上沈茂也喝醉了,在霍朗家睡下,早上阮阮给两个小少爷洗过脸,喂过了米粉,他才抱歉的来敲门,带走小孩。
不只是沈茂,所有人都在霍朗家睡下的,不知道他们怎么睡的开,可能就是横尸遍野死的躺了一地,也可能共享了chuang铺,而霍朗和金木谣,可能也就像喃喃说的那样。
周末假期,安燃和祝小香带着喃喃去游乐场,顺便带她去买红色的公主鞋,不知道她在哪个忽悠人的动画片里看到那东西,喜欢的不得了,甚至豪言壮语到买不到红色公主鞋就要光脚,霍朗不理她,让她光着脚在小区里跑一圈,回来自己乖乖把鞋穿上了。
霍霆最近又住院了,阿青说,医生不许他再出院了,不然他们的友谊就走到了尽头。
阮阮穿上一件白色的蝙蝠袖衬衣,紧身的九分牛仔裤挽起一个小角,还有轻便的运动鞋,扎上马尾背上双肩包出了门。
小江夜不在霍霆的身边,他一个人坐在清晨的长椅里,两年来,第一次穿上病号服,身后的草坪一片绿油油,日光明明晃晃的照在他的身上,将他白色的发丝反射出一圈柔和的光,他似乎很享受,微微眯着眼眸,任青草味道的轻风浅浅拂面。
她站在一辆奔驰suv后面,和他有一段距离,霍霆不会注意到停车场这里有人在看他。
十几分钟之后,霍朗拎着连个包装很精致的小糕点在医院另一侧的停车场出现,他们似乎是约好的,霍霆一点也不惊讶他回来,还打开他带来的东西,默默的吃着。
“我儿子很喜欢吃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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