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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面写什么了?”
我问道。
谷琛将笔记本递给了我,然后说道:“都是他的日记,不过我刚才翻动了几页,或许能够从中发现什么有用的东西。”
天将傍晚的时候,我终于看完了厚厚的一本几乎没有什么文笔的日记。
这让我多少理解了李志南,也理解了为什么李志南的卧室里会有这么多的超级英雄的海报。
每一个男孩心中都有一个武侠梦,都有一个英雄梦。
李志南的英雄梦在小学的时候便开始了。
王二孬是这个村子的神话,因为王二孬八岁的时候就学会了抽烟,十岁的时候就敢扒小姑娘的裤子。
王二孬总是穿着一双洗的发白的球鞋,他有一把剑,一把自己做的木剑,王二孬所到之处,到处都是尖叫。
因为村里的孩子从没有见过什么叫做杀马特。
其实或许王二孬的大名并不叫王二孬,但名字向来都只是一个代号。
但至少,王二孬在孩子中说一不二,一副黑道大哥的模样。
他最爱干的事情,就是拦着放学回家的小姑娘,在言语上进行挑逗。
王二孬的父亲是开音像店的,八岁的时候,王二孬就完成了很多人十八岁之后才开始干的事情。
而所有的反派,都是需要一个英雄来把他打倒的。
李志南和王二孬的第一次相遇,那是一个秋天。
王二孬拦住了李志南暗恋的小学女神。
“草草草!”
王二孬一边说一边就哈哈大笑。
纯情的女神并不懂王二孬的意思。
李志南出现了:“王二孬,你放开她,你要不放开她,我就对你不客气了。”
两个人都亮出了自己的兵器,王二孬手上的是一把木剑,而李志南手里拿着的是一根~毛笔——因为李志南刚刚上完毛笔班。
但说实话,拿着毛笔当武器比拿着木剑要拉风的多,因为高手向来都是无胜于有。
高手过招,往往一招就可以。
当王二孬躺在地上的时候,李志南举起了手中的毛笔。
李志南赢了,王二孬跑过来的途中被石头绊倒在地,当场头破血流。
江湖谣传,李志南一毛笔把王二孬头上戳了个窟窿。
女神这样说:“你是我的英雄。”
英雄向来都不好当,因为英雄必须要严格对待自己。
王二孬是个流氓,而且是个毫无担当的流氓。
有时候当流氓比当英雄要快活的多,尤其是当这个流氓取走了女神的第一次的时候,英雄还坐在教室里写数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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