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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旗袍店回家严汝筠并没有去崇尔,仍旧留在家里陪我,他忽然有了兴致要教我写毛笔字,我想起来秦彪那时候写书法很精妙,他下笔非常硬朗,和他一辈子打打杀杀练就的钢铁骨头分不开,而严汝筠的笔锋比他还要好,蒋澜薇和我说严先生是这世上最有风度最优秀的男人,他什么都会,什么都精通,又不言不语,潇洒安静的他让人疯狂。
我将铺在桌上的宣纸摆好,用镇台压住,又拿徽墨在砚台里碾磨,这块徽墨是刘志送来的,当时严汝筠和沈烛尘风头正盛,两个人争夺厅长的职位他胜算要大一些,刘志知道严汝筠喜欢写字,特意在古玩街淘换了这块最好的徽墨,说是朋友之义送他把玩,其实就是借花献佛意图拉拢他。
严汝筠用笔尖沾了一点墨汁,他停顿在宣纸上方,问我识字吗。
我说识字,也知道文义。
他嗯了声,教我写隶书。
我记得他最擅长草书,最考验书法功力的也是草书,流芳百世的墨宝多数是草书见长,可草书难,写形难写意,写得好犹如一阵风,观赏性极强,可如果没有功底上来就写草书,反而彻底露怯。
严汝筠从背后抵住我臀部,将我半压在桌前,他轻轻抱住我,指尖握在我手背上,教我一笔一笔落下,他写得十分缓慢,我心不在焉,余光盯着他近在咫尺的脸,他长得真是魅惑,那样浓烈逼人的味道,几乎将我溺死其中。
女人都说白白嫩嫩高高瘦瘦的男人最迷人,最好有一双非常好看的手,指甲修剪得整齐,爱穿衬衣。
然而遇到严汝筠才会知道那些被称为英俊的男人是多么平庸又弱不禁风,他充满棱角的脸孔,清俊刚烈的气场,深邃高挺的五官,集齐了这世上最好的样子。
那是一个人连做梦都不敢梦到的模样。
他沉默写完第二个字,问我在看什么。
“你眉骨那道疤痕,真迷人。”
他重新蘸了一些浓墨,“怎么不问疤痕是如何留下的。”
“严先生早年跟着秦彪打打杀杀,当然是血泊中留下的。”
“你害怕吗。”
我歪头笑着说为什么要怕,我喜欢严先生的英勇与强势。
他很满意我的回答,他不喜欢胆小怯弱的女人,他之所以只有蒋澜薇一个死士,并不是他没有可以培养的目标,也不是没有女人愿意为他奉献生命,而是他统统看不上。
不能在刀枪面前面不改色,不能在水深火热中临危不惧,不能在敌情当头沉着冷静,骨子里残留着女人的懦弱和屈服,都会被他一一否决,他想要同他一样刚烈固执不动声色的女人,最好是一张不被人察觉防备的脸,裹着一颗残忍冷漠的心,所以他才会选择我。
“前两天维多利亚闹场子的人,听说是白泽?”
他握着我的手微微一顿,“你怎么知道。”
“白夫人那天找我,提起了这件事,白家上下焦头烂额,想要救他平息这次风波,可想到严先生的势力又束手无策,病急乱投医找上了我。”
他没有接茬,只提醒我专注。
我聚精会神盯着笔尖一点点延伸出来的墨迹,他写了承欢风月四个字,风月写得极其好看,像两个羞赧的妙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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