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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好,虽然睡过头,但仍然准时在十点上了线。
“是啊…怎么这么巧…”
女孩子真是奇怪的动物,明明是早就约好的事,偏要装作一副偶然邂逅的样子。
大概是琼瑶的小说看太多的缘故吧,她们总觉得靠缘分邂逅的男人最美好。
而且男人的美好程度会跟邂逅的浪漫程度成正比。
“痞子﹍你在吹牛﹍”
吹牛?好,我说给你听。
举例而言,在夏天的海滩边邂逅的男子一定要会跑步,要有粗犷的长相,要有古铜泛红的皮肤,要有海水般明亮的双眼,最好还要有爽朗的笑声。
然后一面呼喊着女主角的名字,一面朝她飞奔,再抱起她逆时针转三圈。
“痞子﹍你再吹呀﹍”
不喜欢夏天?好,换个季节。
在秋天的街道上邂逅的男子一定要戴副眼镜,要有斯文的书卷味,手里要抱着一本诗集,最好要踩着满地的落叶,发出沙沙的声响。
然后嘴里轻轻吟着雪莱或叶慈的诗,再深情地告诉女主角她比诗还美。
“痞子﹍你在乱掰哦﹍”
我在掰?好,不说时间的邂逅,改用地点的邂逅。
在无人的山中邂逅的男子一定要留长发,要有艺术家的特质,要带着一个画架、几张画布,最好要有很多小鸟停在他身旁看他作画。
然后女主角也许脱光光当他的模特儿,或静静地欣赏着他的专注。
“痞子﹍你吃错药了﹍”
吃错药?好,换个比较文明的地点。
在喧闹的酒吧中邂逅的男子一定要有胡碴,要有颓废的气息,嘴里要叼根烟,要喝烈酒而不是台湾啤酒,最好还要有双冷峻的眼神。
然后女主角应该会被酒醉的人调戏,而他则英勇而适时地打跑这些人。
“痞子﹍这些都很浪漫呀﹍”
浪漫?小姐,浪漫也许只是存在于小说中的情节而已。
现实生活中,在海边跑步的男子可能会踩到玻璃,然后送去急诊。
或是女主角太重,以致他的手臂产生肌肉拉伤或肩膀脱臼的运动伤害。
踏着满地秋天落叶的男子可能会踩到狗屎,因为落叶堆内狗屎多。
由于狗屎太臭了,所以他可能不吟诗而改吟三字经。
在无人山中作画的男子,旁边的小鸟可能会拉屎在他头上。
或是当女主角脱光光时,他会嫌她腰部和臀部的赘肉太多,而被她痛殴一顿。
而在喧闹酒吧中喝烈酒的男子,可能会因为钱没带够,而被留下来洗碗。
或是跟人打架时,反而被人打跑,因为没有理由好人就会打赢架。
“痞子﹍你跟浪漫有仇吗?”
跟浪漫有仇?当然不是,我只是以统计学的观点得出一些结论而已。
因为以上各类型的男子,无论是粗犷型、斯文型、艺术型与颓废型,他们最大的共同点竟然是高,而不是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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