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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瀞雪告诉我:青春的价值是要努力地去描绘这个色彩斑斓的世界,夜色轻盈,在这夜色下我们并不孤独,因为,我们曾有过往的回忆。
这样的回忆沉睡在城市的某个角落,在黎明来临前它悄然醒来,如此看来,这苏醒便是让生命能够继续温暖下去的永恒的证据。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见到了久违的老同学,好兄弟王厉彬。
他西装革履,一副飒爽的派头,给人感觉像是做了大事,有改头换面的意思。
他的头型已经改变,头发剪得很短,竖立在坚毅的外表上,再加上他本身就有的阳刚之气,让人有些敬重。
王厉彬老远就开始喊我的名字,我循声而去,就看见他衣冠楚楚的样子。
他灭了手上的烟头,亲切地过来和我拥抱,然后说:“呵呵,朗杰,兄弟,咱多长时间都没见了啊,你还好吗?”
“还行,好不到哪里去,和原来差不多吧,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怎么样。”
他就嘿嘿朝我笑笑,然后狐疑地瞥了我一眼。
我上下打量了他一阵,对他说:“看你这身行头,混得挺好的吧,最近忙什么呢?”
他就和我客套起来,谦虚地说:“哪有啊,瞎混呗。”
我这才发现,他的额头上多了一块疤痕,是一块刀疤,斜斜的刻在那里,幸好额前有一束短短的头发挡住了它。
他撇撇嘴:“还是得感谢你啊!
兄弟,你在我最困难的时候帮了我,这辈子我王厉彬肯定忘不了你,你要是以后有什么困难,我就是赴汤蹈火拼了这条小命都会给你办好。”
我笑笑:“哪有这么严重啊!”
他的表情就变得严肃起来,很郑重地说:“我说真的呢,我王厉彬说话算话。”
我就附和着笑笑:“那没问题,以后兄弟我有事儿一定找你办。”
听完我这话,他的神情才缓和过来。
后来,他口袋里就响起了动听的歌声,他掏出手机急匆匆地说了几句就挂断,放进了口袋里,然后很难为情地说:“你看,这事弄的,咱们哥俩好不容易见一次面,我这还有急事给赶上了,改天我去找你,咱们再好好聚聚,等有时间我也回宿舍见见咱们那帮兄弟。”
最后,他的背影就消失在了沥青的柏油路面上。
当假期结束,我们都从家里回来以后,杨晓薇把我们的小屋子收拾得非常整洁,俨然一对新婚小夫妻的新居。
杨晓薇给自己做了未来的规划,她准备毕业后考研,她知道我不是喜欢读书的人,让我找个好工作,然后我们就准备结婚,好好在一起生活,相亲相爱。
她那天在被窝里跟我说这些的时候,我觉得她是那么单纯、可爱,像一张洁白的纸,却让我在上面写了浓浓的一笔,我要对她负责到底。
我就很干脆地答应了她:“嗯,我们毕业了就马上登记结婚。”
她就用她的胳膊挽着我,幸福了好一阵子。
其实,女人真的很容易满足,有时候一句话就会让她们感动到不行,不像男人这样,欲望永无止境。
我开始在时间的空隙中回忆我从小到大的过往,我想要把一些东西忘记,想让时间停滞,我不要考虑我的过去,现在或是缥缈的未来。
我的心里只容得下杨晓薇。
但是,我怕岁月会嘲笑我的无知与渺小。
毕竟,我是从远离城市的新家岭成长起来的,而杨晓薇却一直生活在江南的小城。
每次到了刚开学,学校都是空闲的要命。
我清楚地记得,那天太阳火辣得厉害,抵挡不住的秋老虎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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