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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浩明目瞪口呆地盯着自己的双手喃喃自语,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虽然是后世的大学生,但毛笔字只是作为兴趣爱好学习。
秦浩明知道自己水平有几斤几两,断无可能写出如此境界。
毫不夸张地说,这要放到后世,绝对是书法家的大咖啊!
这个时代,字是一个重要标志,识人往往听其名,听其名后先观其文,观文后则观其字,字若不好,则效果大打折扣,故所谓字如其人。
既然自己原先没有这个水平,那么原因只有一个,这是书呆子的功劳,随及还有什么经史子集、四书五经等等浮现在脑海中。
秦浩明也被书呆子所学之丰富暗自心惊,概因其所学颇杂,天文地理、河漕、海运、兵农及经史百家、音韵训诂之学,都有研究。
看来这个秀才的案首绝对是真材实料,没有半分水分。
想想也可以理解,一个县生员名额有定数,县学二十人。
如果一个县只能有20个人有此殊荣,那至少也相当于现在的县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的地位了。
更不用说一些小县,连这点秀才都凑不足。
这是多么牛逼的存在,何况是其中的案首,那是一个县也未必有一个啊!
这肚里要是没有一点货,如何能够高中。
所以说,专心学习某一样技能,且沉迷其中,必是其中翘楚,果然言之有理。
这倒是意外之喜,自己岂不是文武全才。
特别是一个秀才案首的读书人身份,这在大明朝可是有莫大的好处,秦浩明美滋滋的想到。
在明末,特别是江南地区,有自己的马车是一个家族身份的象征。
那代表是大家族或者官宦的家眷在走亲访友,一般百姓是要远远就进行避让,唯恐惊驾了车上的高贵之人引来祸端。
叶家作为临浦的大家族,自然有自己的座驾。
可以看得出来,叶绍辉带着两个家将明显是在护卫车里的人,只是看他脸上的表情非常无奈。
车里坐着的是他亲妹叶绍梅,非常有主见的一个女人,从她悔婚的事情中就可以看出,这在整个大明朝都是极为罕见。
当然她也是害死秦浩明的主角,只是他们不知道而已。
昨晚叶绍辉回家把情况向家里汇报一通,叶父不置可否,对于他来讲,只要能够顺利解决,其他的不是关键,毕竟这件事情是他做得不厚道,有失礼数。
秦浩明的决绝已经让他吓出一身冷汗,真要发生此等事情,那么叶家在官场在天下士子之中必将名声扫地,如过街老鼠般人人喊打。
所以才有今日叶绍梅一行,按她的说法,毕竟曾经缘分一场,好聚好散是最好的结局。
其实是她的内心有一丝的不忿,她不相信在她面前唯唯诺诺的秦浩明居然……,居然说她嫌贫爱富,这是高傲的她所不能忍受的。
对于亲妹过来的原因,叶绍辉多少心里知道一些,他心里是有抵触的,恐节外生枝。
但是父亲同意他也没有办法,母亲早早去世,父亲对小妹非常宠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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