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炒茼蒿菜也简单,锅八成热,入油,等到冒青烟了后,茼蒿,蒜泥,盐同时入锅,一阵火苗从锅内腾起,颠两下锅,再淋点酒,滴几滴芝麻油亮色再翻两下就起锅了,要的就是个锅热,油热,手快,三两下就可以起锅装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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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力并不喜欢放味精,他喜欢的就是个原味,酒在他的手中,所产生的食鲜味就要胜过放味精许多去,只有有时候煮汤,又不想麻烦的时候,他才会放一点鸡粉,因为你不管怎么会用酒,高汤的滋味是绝对模仿不出来的。
菜炒得了,砂锅中的羊肉也早就滚了有两三分钟了,李全才切的箩卜不算大块,在砂锅里焖了两三分钟,也就熟了,如果当时是跟羊肉一起进高压锅的话,这会就该煮化了,不好看,也不好吃,最好吃的箩卜就是刚刚好熟,还带着点脆劲。
当归后放主要也是这一味药忒奇怪,用开水冲泡就能散发出一股子浓郁的药香,可你要是煮久了,药香反而会淡下去,随着时间越长,味道就越淡,到了最后几乎就没什么人能吃出来放了当归,这不好,当归和羊肉牛肉混合在一起的香其实是很迷人的,江力要的就是这个香,所以后放了。
李全才乐呵呵的把砂锅就端到早就清空了台面的小桂上,他住的地方,只有一个房间加一个小厨房,面积十几平方,再扣掉衣橱和一台电视后,所剩的空间再摆个桌子就显得拥挤,所以他也不摆,就用小柜当饭桌也是当书桌,一柜多用。
“整两盅?”
李全才猫下腰,又从小柜里掏出一个玻璃瓶并两个二两的大玻璃盅,“这可是老家里带来的红米酒呢。”
一看到李全才拿出的那透着玫瑰红的酒,江力的眼睛就亮了:“好啊,冬天喝红酒补气,看着这颜色就让人垂涎欲滴,整两盅。”
喝米酒,最好的酒具就是玻璃杯或者白瓷杯或碗,把酒的颜色丝毫不改的透出来,既饱了眼福,又能饱口福。
尤其是那白米酒,最好就是用白瓷酒具,方能把白米酒中的一点微绿给衬托出来,翠翠的,又不浓的晃眼,就像是那初春的一点新绿,从泥土里怯怯的钻了出来,端的是惹人怜。
江力好酒,但不贪杯,李全才也是如此,加之要从老家带米酒来也不是那么容易,带少了三顿两顿的就喝完了,带多了还会被查,说是贩私酒,因此在鹭岛这种米酒就显得越发的珍贵,他们才会用盅来衡量喝的酒量,红米酒的度数不高,也就十来度,要是在乡间,你说整两盅,那是会被鄙视的,乡间里用的都是大海碗,到人家里作客,至少也得整一大碗下去,主人家才会满意,客人喝的越尽兴,说明他们家的酒越好,脸上有光呢。
门外的小林还没回来,李全才见江力往门外看,就笑笑:“不管他了,咱们边吃着边帮他看着,这家伙,就是怕忍不住了肚里的馋虫,这才溜了出去的,等咱们吃完,他才会回来,给他留一碗,让他带回去晚上热了吃就是了。”
白日里,大厦的进出人员不多,小林就是溜了出去,那也是呆在门外不远处盯着,保安守则里并没有要求他们一定得呆在大堂里的。
哧溜两口酒下肚,再吃了两块羊肉,这肚里就暖烘烘的,然后慢慢的蔓延扩散到了全身,两人才吃两口,喝了小半碗汤,身上就起了点微汗,李全才不由得赞道:“真是舒服,要是我老李头有您江先生的手艺啊,肯定去开个小馆店,别的不做,就光做这羊汤,保证天天爆满的。
不过江先生您可是个文化人,去开店就不大好了哦。”
江力嘴里正嚼着一块带骨羊蹄子,整腿羊肉里,也就是膝关节往下的小腿那连筋带骨的一段最有嚼头,江力才不会跟李全才客气,专挑自己喜欢的吃,听到李全才的话,嘴里含混不清的说了句:“谁说我不能开馆店的?只是没那么多时间,不瞒李叔,实际上我早就想开得很呢,李叔你真要有这个想法,我帮你。”
江力也是突然有了这个想法,开馆店的话,他就得天天呆在店里面,抽不开身,而自己刚接受的信使工作,应该是满世界跑的,这二者之间的时间冲突绝对无法避免,而要是请人来看店的话,他一没这个资本,光是开店连家伙什带装修和店租就要好几万,每一分钱都要掰开来使,哪里还请得起多余的帮手?二来就是请人来看店,自己不在,说实话他还真有点不放心,要是请的人不对,怠工或者怠慢了顾客,搞个偷工减料的小心眼,自己的馆店不倒了才怪。
要开店就得找自己信得过的人,以后真要是能把那一公斤的余量给利用了起来,退一万步来说,就算到外星去,换不到钻石黄金之类的,总是能换到一些当地特有的食材吧?每一个星球上,应该都有其特产的,就连地球这么个小地方,都有许多的食材是只有一处有,别处是绝对产不出来的,何况是星球与星球的差别呢?
有了独门的食材,只要招牌一打响,想要不顾客盈门都没办法。
但这些又可以说是江力的秘密,不能被人知晓的,李叔嘴巴是大了点,但也不是那种不分轻重什么都说的人,而且也和自己合得来,彼此也了解心性,找这样的人其实还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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